南开新闻网通讯员 杨俊生
下课铃响,学生们没有急着收拾书包。
教室里响起一阵掌声,整齐、热烈,带着一种不言而喻的默契。讲台上,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于语和放下粉笔,拍了拍手上的灰。黑板上,密密麻麻的板书从左上角延伸到右下角,那是这堂课关于《法经》与《十二铜表法》比较的全部脉络。
“板书的过程,也是和学生一起思考的过程。”于语和常说。他写板书有个习惯:写到关键处,他会侧过身就着板书进行提问、讲解、再落笔。有一次讲《法经》,他写完“盗法”二字,忽然停下来问:“为什么李悝把‘盗法’放在最前?”台下安静了几秒,直到有学生小声说“因为财产秩序最基础”,他才点点头,接过话来说“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始于盗、贼”,为大家拆解传统中国法律语境中“盗”与“贼”的特殊含义以及传统法秩序的核心所在,然后继续往下写。就在这一笔一画、一来一回之间,那些跨越千年的法律史脉络,在他工整的字迹里徐徐展开。有学生说,于老师的板书像一幅地图,带着大家走进历史现场。也有学生说,看于老师写字,本身就是一种享受。
这样的课堂场景,是于语和40年来最日常的一幕。古人云:“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于语和的课堂,正是这句话的生动注脚。
“教材是骨架,但课堂要有血有肉”
于语和在研读史料
《论语》有言:“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于语和深谙此道。他的课堂从不照本宣科,而是在充分结合学术前沿与自身研究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积极探索。他喜欢鼓励学生主动发问、独立思辨,在古今中外的法律文化之间,找到自己的理解路径,而不是记住一个标准答案。
“教材是骨架,但课堂要有血有肉。”这是于语和对教材与教学关系的深刻体会。因而,他的课程教案从来不是按照教材体系一稿成型,而是在与学生的互动过程中不断打磨、更新的动态知识体系,处处留下了教学相长的痕迹。
讲中国法律思想史,于语和会从《白鹿原》里的族规村治讲到乡土社会的秩序逻辑,让学生看到纸面上的法律如何落在具体的乡土中国;讲西方法哲学,他会把罗马法视野下的权利与权力,与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相互映照,让遥远的历史变得可触可感。
有学生回忆,于老师的课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他讲的不只是知识,更像是在和我们聊天,聊着聊着,一个时代的法律图景就铺开了。”每节课下课,学生们都会自发地以热烈的掌声表达对课程与老师的喜爱。这掌声不是客套,而是发自内心的感谢。
“问道民间,把论文写在乡土大地上”
在于语和的学术版图里,“民间法”是一个鲜明的坐标。早在2000年前后,当民间法研究尚未成为学界热点时,他就将目光投向村规民约、家法族规、民间调解这些“活着的法律”。2004—2005年,他受中组部和团中央委派挂职宁夏司法厅厅长助理,分管基层处、法宣处和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年间,于语和的脚步遍及宁夏2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始终目光向下,关注基层社会的法治宣传与建设。
正是得益于这些基层经验,于语和先后主持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出版了《民间法》《寻根:民间法絮言》《民俗习惯的司法适用》等重要著作,在中国民间法领域深耕。
于语和在田野考察途中
于语和不是书斋里的学者,田野调研是他的第二课堂。课堂之余,他带着学生走进华北各省的传统村落、乡村社区,坐在农家的院子里,听老人讲村里的规矩,看基层干部怎么调解纠纷。于语和带着学生访谈记录、梳理案例、整理材料,从真实基层场景中理解法律运行逻辑,最终汇聚成《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研究》《中国农村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等兼具理论与实践基础的佳作。
课堂上,于语和也时常向同学们分享田野调查的见闻与体验。讲到董仲舒的法律思想时,他激动地与同学们回忆起自己前往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广川镇,探寻董仲舒故地之时的种种感受,一幅幅穿越古今的场景就这样被“搬”进了课堂。于语和常对学生说:“法律不只是颁行于纸面上的条文,更深深嵌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村民自治到农村纠纷解决,从乡村德治到乡贤治村,他一步步把学术研究扎根在中国法治实践的大地上。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是于语和另一片深耕的园地。他参与徐大同先生主编的多卷本《西方政治思想史》撰写,并获得天津市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他撰写的《近代中西文化交流史论》获华北图书二等奖;《中国传统文化概论》更是连续多次再版……于语和始终坚持在中西比较中探寻中国法治的文化根脉。在他看来,只有看清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才能真正理解中国法治的道路选择。
“法学不只是知识,更是一种观照现实的能力”
在学生们的印象中,于语和总是笑眯眯的、和蔼可亲,让人不觉心生亲近之感。一位博士生做传统家族调解的论文,田野调查材料与家族史料收集了一大堆,却始终理不清头绪。于老师没有替她搭框架,而是分享自身的研究过程和经验,从细处着手,与学生一稿一稿地讨论、修改,直到学生探索到个中逻辑。后来这篇论文顺利通过答辩,学生动容地回忆道:“于老师最厉害的地方,是让你觉得方向是自己找到的。”
于语和获评南开大学第三届“良师益友”荣誉称号
正是这种亦师亦友的日常相处,让于语和两次在学生们的投票中获评南开大学“良师益友”荣誉称号。
这份来自学生的认可,是于语和最珍视的荣誉。他先后培养博士研究生29人、硕士研究生150余人。这些学生有的扎根政府机关,有的躬耕高校讲台,有的活跃在法律服务一线。无论走多远,他们始终记得于老师课堂上的板书,记得他温和又实在的叮嘱。
有学生毕业后遇到难题,还会打电话回来请教,于语和总是耐心听完,再慢慢给出建议。他从不替学生作决定,而是帮他们理清思路,从而自己找到下一步的方向。
“法学不只是知识,更是一种观照现实的能力。”于语和常对学生说。他鼓励学生关注民间法、关注乡土社会,在书本之外读懂中国。他指导的学生论文,多篇聚焦村民自治、民间规范、乡村治理,把学术关怀投向最广阔的中国基层。在他看来,一个法学生如果只懂法条而不懂社会,那他的法律知识就是悬空的。
荣誉加身,于语和却始终淡然。他更在意的,是每一堂课、每一个学生、每一份对法治信仰的坚守。于语和常对青年教师说:“我们讲授公平正义,自己首先要行得正、坐得端。”这份朴素的信念,贯穿了他四十载的从教生涯。
从初登三尺讲台,到如今四秩春秋。“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于语和用亲笔板书写下法史春秋,用田野调研问道乡土法治,用温润之心培育法治栋梁。
【人物简介】
于语和,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史教研室主任。曾挂职宁夏司法厅厅长助理,曾兼任天津市人大代表进修学校副校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史、民间法、中西法律文化比较。出版著作近20种,发表论文近200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多项课题。培养博士29人、硕士150余人。曾获评全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第三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天津市首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