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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早报:本市高校首次实行“学业警示制”督促学生做好规划
来源: 渤海早报发稿时间:2009-12-25 10:29

  考试挂科多 悄悄提个醒

  本报讯(记者邵隽 通讯员张剑 刘慕鑫)近日本市各高校都即将迎来期末考试,记者从南开大学了解到,该校从本学年开始实行“学业警示制”,一学期课程有14学分及以上不及格的学生,其本人及家长将会“悄悄地”收到一份“学业警示通知单”。连续两次收到警示,将面临退学的危险。学校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督促学生按期完成学业,提醒他们合理规划大学4年学习生活。这是本市高校首次实行“学业警示制”。

  据了解,南开大学今年推出了新修订的《本科学生学则》(以下简称《学则》),其中新增了“学业警示制”。据介绍,在南开大学,本科生4年修满150左右的学分方能毕业,但往往有学生进入大学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认真努力学习,或者因不善于合理规划而影响了学业,这一举措主要是针对这些情况酝酿出台的。

  南开大学教务处处长沈亚平说,警示真正做的是对被警示的学生进行帮助,督促这少部分学生按期完成学业,同时提醒其他学生:大学期间,要认真做好自己的学业规划。

  记者了解到,2003年以前,南开大学《学则》中的相关规定为“同一学期有14学分以上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及格,或连同以前学期共计20学分不及格的,予以退学处理”。沈亚平表示,此次增加的“学业警示”正是对以上规定的缓冲措施,先警示再处理,充分体现学生管理制度的人性化。

  将“学业警示通知”寄达学生家长的做法,在学生中引起了不小反响。一名学生坦言:“学业警示单寄给父母,肯定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毕竟是大学生了。”南开大学教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学业警示在实行过程中也考虑了照顾学生的隐私,警示通告不会公开张贴,只是直接送达相关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然而“警示”制度并非只亮“黄牌”。新《学则》明确指出,受到学业警示后再次达到学业警示条件的本科学生,学校将做退学处理。

编辑: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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