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两岸统一的制度性和平大道
南开大学台湾政治研究中心主任 黄清贤
《反分裂国家法》是维护两岸和平的法律。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台独”分裂势力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将对台湾同胞生命财产、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台海地区和平稳定,造成严重损害。《反分裂国家法》对“台独”分裂利剑高悬,是制止“台独”冲动和冒险的定海神针。
《反分裂国家法》是增进两岸福祉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各领域交流合作,在大陆积极推动两岸融合发展,陆续出台一系列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背景下,台湾同胞更应把握只有“两岸一家人”才有的优越待遇,积极追梦、筑梦、圆梦。《反分裂国家法》是协商两岸统一的法律。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两岸同胞根本权益。《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国家主张两岸通过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两岸统一将带给台湾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台湾同胞将有更多利益、更实福祉、更好未来。《反分裂国家法》是打击“台独”分裂的法律。《反分裂国家法》规定了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情形,台湾当局应以台湾人民权益福祉为念,不要误判形势,挑衅大陆红线,而应不主张与实施“台独”分裂行径,不勾结与串联外部干涉势力,让和平统一成为两岸关系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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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闫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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