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嘉宾
陈兵
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
数字化浪潮下,数据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天津如何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推动其成为产生经济价值的“金资产”?记者就此采访了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他认为,天津应立足自身优势,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速数据资产入表,为相关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和竞争优势。
数据资产入表,是指将数据确认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一项,以体现其真实价值与业务贡献。数据资产入表的实现首先需要对数据进行资产评估,包括价值评估、成本归集分摊等,以确定其记入成本的科目。随后,根据数据的用途和权属情况,将其分类为无形资产或存货,并在财务报表中的相应科目进行列报和披露。
2024年1月,天津市河北区供热燃气公司成功完成了首单数据资产入表登记评估工作,成为我市首个具备数据资产入表条件的国有企业。随后,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选取已实现经济价值的智调系统线路基础信息、站点基础信息、车辆基础信息、车辆GPS实时位置信息、车辆到站信息和车辆离站信息6类数据顺利完成评估入表。今年,天津城投集团也实现了城市数据结算入表的首单。
在陈兵看来,天津通过建立数据资产登记评估中心,采用“政府授权+市场化运营”的模式,推动了数据资产入表的合规认定和价值评估。这一实践不仅为数据资产的市场化流通提供了基础,也为数据要素的高效配置和价值实现开辟了新路径。
不少市场人士都指出,天津在数据资产入表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和广阔的机遇。一方面,天津在数据感知传输网络、算力基础设施等方面实现了超前部署,5G和光纤覆盖率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这些基础设施为数据资产的存储、处理和分析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使得数据资产能够高效地转化为经济价值;另一方面,政府部门积极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出台了《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数据资产的登记、评估和入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支持,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成本,促进了数据资产的规范化管理。
为进一步加快天津数据资产入表“步伐”,陈兵建议:首先,天津应进一步完善与数据资产入表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更多类型数据,特别是具有明显经济价值属性的企业商业数据的授权确权路径,供各类数据主体将其持有的数据要素进行市场估值、流转交易、开放共享;其次,加大数据资产评估体系建设力度,培养一批专业的数据资产评估机构和人才;最后,加快数据交易平台与数据交易市场建设,不仅可以为数据资产登记、展示、交易、结算、维权等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数据交易的门槛和成本,还可以加强数据交易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的信用体系和争议解决机制,保障数据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epaper.tianjinwe.com/tjrb/html/2025-01/23/content_143088_178591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