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杰
针对近期流传的“购房退税”一说,号称证券分析师的胡月晓以“能够买得起现有高价房的自然是‘有钱人’”为由,认为“购房退税”是让富人更富,反对一些地方政府拟推出的“购房退税”政策。(2月2日《上海证券报》)
“购房退税”是否真的让富人更富?我认为没有足够的说服力,相反,“购房退税”对广大普通购房者来说,确实是有一定帮助的。
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销售情况来看,购房者并非都是“有钱人”,何来“让富人更富”之说?事实上,购房大军仍然还是以那些工薪一族、个体经营者的普通人群为主,在这些人群中,真正拥有高收入的人并不多,甚至是维持在中低收入水平。这些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人群,虽然收入不高,还要买房,完全是他们不甘于在城市生活却又“居无定所”,便只好省吃省用地想尽办法购房,而一旦收入受到影响、波动,对他们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这就是产生“房奴”的真正原因。但他们大都还要每月向国家上交个人所得税。
以笔者在广州生活为例,我们夫妻两人都是工薪一族,家有1小孩和1老人(没有退休金),月收入共10000元左右,共交纳个人所得税是约1000元,再扣除社保费等,实际收入约8000元。这样的收入在广州属于中下水平,按广州的消费水平计算,每月的家庭基本生活开支最少在4500元左右,仅剩下3500元可供其他支配。
按目前广州市的房价,花40万元也只能在郊区购买到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如果是首付3成,即12万元,还需要向银行按揭贷款28万元,就算按利息较低的公积金贷款,贷款10年,还款额是2817元/月,扣除这笔贷款,家庭收入就所剩无几了(3500元-2817元=683元),还要保证夫妻都不能失业、家人少些生病。否则,不但房贷出问题,就是家庭日常生活开支都将随时面临无着落的危险。
虽然我们夫妻俩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多,可如果能够享受到“购房退税”政策,一年下来,也有12000元的退税,对一个收入有限的普通工薪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帮补吧,怎能说“购房退税”就是让富人更富呢。
特别是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设置,是以个人收入按月征收,而不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征收,造成了不该交个税的家庭也交了个税,无疑是加重了民众的税负。而在个税体制改革前,以及当前房地产市场需要适当刺激的情况下(那些“有钱人”也不敢轻易炒房了),地方政府出台“购房退税”政策,从一定的程度上说,不但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复苏,也对广大普通购房者起到一定的帮助。
毕竟,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的时候,上海就曾推出过“购房退税”政策,证明是有效的,虽然,现在的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已与亚洲金融风暴时有所不同,但“购房退税”政策还是值得探讨和尝试的。
同样,对于2月2日国务院下发的一份紧急通知,要求重庆市暂停正在拟订执行细则的“购房退个税”政策。(2月3日《第一财经日报》)不管是出于原因和理由,一个地方政府拟出台的政策被紧急叫停,不但让重庆市政府感到尴尬,也让类似我们这些以工薪收入为主的普通人群多少感到有些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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