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南郊,纳罗法明斯克区五一村。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国共产党曾于这里召开建党以来唯一一次在国外举行的党代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六大期间,与会代表除听取瞿秋白、周恩来、李立三等人报告,通过关于政治、军事、组织、苏维埃政权、农民、土地、职工、宣传、民族、妇女、青年团等问题的决议,以及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外,还增加了一项历次党代会所没有过的特殊使命──撰写一批极为珍贵的传记资料。据六大档案中一份编写烈士传记的分工名单所载,参加这次编写工作的有周恩来、瞿秋白、王若飞、刘伯坚、苏兆征、邓中夏、关向应、项英、阮啸仙等同志,根据传记原稿的笔迹,蔡和森、夏曦等同志也参加了编写工作。也就是说,这批传记资料写就在大革命失败仅仅一年后的日子里。当时,烈士的血迹未干,敌人的屠杀未停。死者的战友们便满怀悲愤和忆念,以简练的笔触记下了英雄们的不朽业绩。
1983年,中央档案馆将这些第一次公布的珍贵的传记资料编辑出版,书名为《中共党史资料丛书:革命烈士传记资料》。该书开篇第一人,便是于方舟。传记这样写道:“于方舟同志,当五四运动发生的时候,他在天津南开大学读书,他是天津五四运动的领袖,他不但领导学生运动,并是天津一切反帝运动的群众领袖。1923年春加入共产党,1924年加入国民党,在天津组织直隶省国民党省党部,乃为直隶国民党之领导者。五卅运动发生,彼领导天津数十万群众做反帝国主义运动,并组织天津总工会,大遭军阀之忌,是年终遂被捕入狱,在狱五月余方释出。自1926年直隶白色恐怖严重,彼遂指导秘密工作,从未离开天津一步。1927年中国共产党八月会议之后,被选为中共顺直省委委员,10月被派往北京东部指挥暴动工作,在玉田县被捕入狱,不十日即被枪杀,年方29岁。”
正如该书《编辑说明》所指出:“原传记大部是当时据回忆写成,有些具体的时间、人名、地名和史实不够准确,除个别地方外,我们未一一订正。”尽管这篇写自莫斯科的《于方舟同志传》,对他南开大学的在读时间、入狱5个月的被捕时间、牺牲时的实际年龄,记叙得不够准确,但能够在六大召开的日子里,在那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战友们能够记起他的英名,追忆他的业绩,也足以让烈士倍感欣慰了……
如今,在冀东烈士陵园纪念馆,于方舟、杨春霖、解学海、刘自立四位英烈屹立刑场、高呼口号的油画,仿佛依然唱着“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的浑厚有力的歌声,向人们吟唱和讲述着当年那个悲壮的黎明……
中共党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