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关信平
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与欧盟经济社会委员会圆桌会议第五次会议昨天就中欧经济社会权利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记者就中国经济社会权利体系建设及进一步加强在经济与社会权利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等采访了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关信平。
关信平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公民经济与社会权利的界定逐渐与国际标准靠拢,并逐渐将保护公民经济与社会权利的行动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进入新世纪后,我国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将保护公民的经济与社会权利与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随着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责任意识和民众权利意识的普遍提高,近年来,我国在提高民众的社会保护水平,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我们应该本着加强权利保护、促进社会和谐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多重目标原则,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权利保护方式。这样,不仅对中国,而且对促进全世界的经济与社会权利保护事业都将具有重要作用。
关信平说,天津作为我国北方的经济中心和沿海大都市,应该在经济和社会权利保护和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创新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特别是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与社会权利体系,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天津乃至中国都必须进一步加强经济与社会权利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和国际交流,一方面汲取世界各国在保护公民经济与社会权利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另一方面向世界介绍中国的经验和特点,为世界经济与社会权利保护事业做出更多贡献。
本报记者 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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