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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护网络信息 受益的不仅是网民
来源: 中国青年报发稿时间:2013-01-03 17:45
本报记者 王怡波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1月03日   01 版)
 

    “不光是消费者,我们也深受其害。”大学毕业后,小慧在淘宝网上经营一家配饰店,两年来,生意蒸蒸日上,但不时曝出的关于买家个人信息遭一些非法网店泄漏的消息,让她店里的生意受到一定冲击。

    小慧告诉记者,比如,最近淘宝上有很多一元多包邮的服饰,一天能卖上万件,“别以为商家不发货你可以申请退款,这是套取客户资料的新手段。付款后,你的手机号、地址、邮箱等个人信息,还有所有消费记录都会被卖家套取再转卖。”

    “这样的消息这几天在网络上被传开,让许多买家对网店失去信心,我们这种正规网店的生意也受到影响,尤其像我店里的东西比较便宜,人家就会质疑是不是要骗他们的个人信息。”小慧说。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这对小慧来说,“是个大利好消息”。《决定》明确了保密义务,避免泄露、篡改和损毁个人信息、出售个人信息等。“有了法律保护,规范网络发展环境,不仅让上网者更安全,也让我们这种‘以网络为生’的人,放心经营。”小慧说。

    近年来,通过网络创业的青年大学生越来越多。近日发布的《2012年互联网创业者生存与发展报告》显示,当前,80后是互联网创业主力人群,90后创业者也已经开始崭露头角。报告称,2012年68%的网络创业者是80后,16%是90后。

    对于这些年轻的互联网创业者来说,如何在创业过程中,获取消费者的信任从而赢得市场,健康的网络环境必不可少。关于立法保护网络信息、加强网络法制建设,记者从几名80后互联网创业者处听到了同样的期待:“让我们有一个有序、健康、公平的网络竞争空间。”

    “当然,加强监管之后,我们身上的责任也更重了,但相比不健康的环境对我们利益的损害,我们更愿意选择肩负责任,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的健康发展空间负责。”小慧说。

    不仅是初出茅庐的互联网创业者,就算是已经发展成熟的大型门户网站、大型网络运营商,在意识到自身肩负的担子更重的同时,也对立法加强网络监管表达了认可与期待。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可以说是正当其时,是应对迫在眉睫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重要举措,意义深远。”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表示,只有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机制长效,行业才能长久发展,网络才能繁荣健康。

    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等门户网站负责人也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的观点:通过立法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有助于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保障公民正常网络生活秩序,也将进一步维护整个互联网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他们会积极响应政府部门各项规定和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全面加强对用户信息的保护。

    移动互联网发展迅猛,电信运营商也对《决定》的出台表示积极拥护。“为用户提供健康网络环境,是电信运营商的责任。”中国电信有关负责人认为,《决定》的出台对于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促进我国信息网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他们将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技术手段建设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并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工作,不断完善网络信息保护体系,净化通信环境,保护客户权益。

    此外,《决定》的出台也让一些运营商正在进行的保护个人信息工作有了真正的依靠。“《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和个人在网络信息保护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为运营商网络信息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与坚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中国移动有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韩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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