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南开大学 >> 人文视点
以法治涵养网络“正能量”
来源: 人民日报发稿时间:2012-12-25 09:00

  王兆雷

  《人民日报》( 2012年12月25日 01版)

  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无论对于保护网民个人合法权益,还是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这都是一个积极信号。

  有共识,才有合力。网络要健康文明、蓬勃发展,这是一个共识。而要实现健康文明蓬勃发展,另一个基本共识应该是法治。以法律规范网络生活,这是网络发展最根本的保障。

  在现代社会,任何法律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利、自由与尊严。在这个意义上,不应将立法狭隘地理解为某种“管控”,更不应将网络立法与网络发展对立起来。相反应该看到,对网民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对网络管理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加强网络立法,不仅是对网络违法犯罪的震慑,更为网民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法律基础,将网络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让法治为网络发展护航,保护权利、规范权力,我们的网络才能更文明、更健康、更安全,并由此涵养激浊扬清的网络“正能量”、培育良性互动的社会新格局。

编辑:韩诚

微信往期推送
更多...
第十八届信息光电子发展战略...
李建先生南开大学校董致聘暨...
中交物业服务集团一行来访
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
天津市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布局...
南开大学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
南开大学中国式现代化乡村工...
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暨纪...
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天津高新区党委书记、管委会...
新闻热线:022-23508464 022-85358737投稿信箱:nknews@nankai.edu.cn
本网站由南开大学新闻中心设计维护 Copyright@2014 津ICP备12003308号-1
南开大学 觉悟网 校史网 BBS
版权声明:本网站由南开大学版权所有,如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