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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不同性质的“人均GDP过万美元”
来源: 光明网-光明观察发稿时间:2008-01-31 21:29

  近日,深圳市统计局公布了2007年深圳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统计快报。快报首次公布:深圳2007年人均GDP为10628美元!这是深圳首次跃上人均1万美元的新台阶,也让深圳成为我国内地目前首个人均GDP过万美元的城市。

  看了这则新闻,笔者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一年前(2007年1月),国内媒体曾报道:广州市人均GDP预计在2006年超过1万美元,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跨入人均GDP过万美元的城市。根据世界银行标准,这是一个公认的进入发达状态的标线,因此,广州成为内地第一个进入“发达状态”的城市。那么,广州市“人均过万”是怎么算出来的?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广州市总人口994.3万人,户籍人口702.66万人。按照现行汇率和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将超过11000美元。原来,计算广州GDP总量的时候算外来人员创造的部分,但算人均的时候只算广州户籍人口。也就是说,广州人均GDP超万美元并没有将外来人口算进去。

  这种计算人均GDP的方法,引起了一些人士的批评:官方公布的人均GDP数字中,却不包括常住广州的非广州户籍人口,更不计算那些众多的农民工。换句话说,今天终于“发达”起来的广州市,是有户口的广州人的广州,与没有户口的“广州人”无关。

  那么,这次深圳市统计局计算人均GDP时,有没有把外来人口计算在内呢?我们来看一下报道所说的计算方法:2007年深圳市生产总值6765.41亿元,比上年增长14.7%。2007年深圳常住人口为861.55万人,按初步测算的年平均人口计算,2007年深圳市人均GDP为79221元人民币,按国家外管局公布的供计划统计用的人民币对美元折算率(7.45:1)计算,人均GDP为10628美元,首次跃上GDP人均1万美元的新台阶。

  可见,这次计算深圳市人均GDP时使用的是“常住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这两种“人口”的区别是:户籍人口是指公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已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这类人口不管其是否外出,也不管外出时间长短,只要在某地登记有常住户口,则为该地区的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是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一般为半年以上)的人口。弄清楚这两种人口的区别,就可以看出:常住人口虽然未登记户籍,但也参与居住地的生产与消费。因此,按常住人口来计算人均GDP,显然比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更科学。也就是说,深圳市2007年人均GDP首次超过1万美元,比广州市人均GDP在2006年超过1万美元更为可信。

  (何亚福)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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