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改革试点将取消试点单位博士后招收资格审批,试点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所有一级学科,无须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均可以招收博士后。允许试点单位自主设置博士后招收条件,除须具有博士学位这一条件以外,试点单位可自主研究确定招收博士后的年龄、专业、毕业年限、研究期限、待遇等条件。下放博士后进出站管理权限,向试点单位全面下放博士后进出站审批、户口迁移、家属随迁、子女入学、博士后证书发放等管理职责。继续做好试点单位服务保障,改革后,两所高校招收的博士后仍享受国家和本市博士后培养工作的资金、项目等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