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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回应需求 为留守家庭在城市团聚创造条件
来源: 中国妇女报 2017年11月13日1版发稿时间:2017-11-14 05:02

  ——“十九大与我们的美好生活”系列解读之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田珊檑

  “要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三留守”群体再次被明确提及。

  “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美好的社会愿景。农村“三留守”问题也一直为社会广为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出现了一定规模的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群体。如何回应这部分群体的需求,建立更完善的关爱服务体系就变得尤为重要。

  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三留守’问题,表明了党和国家对于‘三留守’群体的高度重视。”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吴帆认为,我们已经进入新时代,正如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三留守”群体面临的困境就是我国目前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中的一个主要体现。

  吴帆分析,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已经超过2.4亿,留守人员的总数达到了1.5亿。那么,流动人口跟留守群体的生活状况如何,如何在制度安排、公共资源配置和服务上去回应这些群体的需求,需要引起重视。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了解到,针对“三留守”问题,国家已经做出一定的政策指导。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又将“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提供关爱服务,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纳入国务院工作要点。今年,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三留守”群体。同时,《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12338妇女维权热线工作指南》《妇女之家维权服务指南》等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为全国各地开展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的关爱服务提供了具体的政策指导。

  “虽然我们在制度安排等方面已经做出不少改善,但还没有完全解决‘三留守’人员面临的困境,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方面的问题依然比较严峻。”吴帆说,十九大报告里提出的“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是一种包括政策、资源、关爱服务在内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系统性体系,需要在政策制定、公共资源配置、专业化服务等多方面来回应“三留守”人员的需求。

  回应差异化需求关爱与服务并重

  “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群体的需求既有共性,也有差别,提供的关爱服务也应该有一定的差异。”吴帆认为,“三留守”人员在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的家庭生活状态下,需求也有所不同。例如,学龄前儿童与学龄儿童,低龄老人与中、高龄老人等的需求就有一定的差异。因此,提供关爱服务的途径和方法也具有差异性,甚至区别很大。首先,一定要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准确定位“三留守”人员的需求,把握他们需求的共性和差异性,才能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地回应需求,最终真正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难。

  吴帆进一步指出,在提供关爱服务的过程中,还要引入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目前,为“三留守”人员提供服务的主要是社区工作人员,他们具有一定的服务工作经验,但可能在专业化能力上有所欠缺。针对这种情形,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一方面通过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把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纳入“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里,让工作更具专业性和科学性。同时,应该形成一个监测反馈机制,及时发现服务中出现的新问题,对现在的制度作出必要的修订和完善,从而更好地指导服务。

  “我们不仅要注重服务和外部支持,还要更好地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吴帆认为,关爱服务体系具有补充效益,但并不能完全替代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交流和家庭功能。在提供关爱服务的过程中,不能把个体和家庭割裂开来。例如面对留守儿童的服务,要尽可能地促进孩子和远在异地城市打工的父母实现更畅通的交流。同时,要注重“三留守”人员的个人能力建设,进而提高其生活质量,这也是构建关爱服务体系时需要注意的一个专业化问题。

  实现家庭在城市团聚的目标需要更多支持

  吴帆认为,从根本上解决“三留守”问题,最关键的努力是要为家庭在城市的团聚创造条件。在我国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城乡二元结构和制度壁垒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虽然国家在推进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的城市融入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异地高考、教育资源的获取、医疗保障对接等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实现家庭在城市团聚的目标需要更多、更有效的支持,如在住房、学前教育、城市融入等方面要更多考虑家庭整体的需求,做出更为具体的政策安排。实现家庭在城市的团聚是解决“三留守”问题最核心、最终极的目标,在这一目标实现之前,“三留守”问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

  吴帆同时指出,目前,我们对流动人口,尤其是乡城迁移的农民工的制度安排,主要以个体为政策单位,缺乏以家庭为整体单位的政策需求评估和福利资源配置安排。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显示,约七成流动人口是以部分或不完整家庭的迁移形式进入到城市。在这种形势下,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现有的一些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从单纯的面向流动人口个体、留守人员个体的需求转向面向家庭的整体需求,鼓励家庭成员之间的责任分担和情感交流,促进家庭成员整体的生活安排。

编辑:赖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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