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由深圳市公司治理研究会主办的第八届中国(深圳)公司治理高峰论坛在深圳举行。论坛中发布的《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评价报告(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深圳市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持领先水平,优于大湾区以及全国平均水平。
本次大湾区公司治理评价样本共794家,较上年增加39家。其中,主板非金融业380家,创业板288家,科创板86家,北交所27家,金融业13家。深圳市评价样本共421家,比上年增加17家,占全国同时期有效评价样本5319家的7.92%,居全国前三。
《报告》显示,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持续领先,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65.23,高于长三角(65.14)、京津冀(64.90)和全国平均(64.87)。其中深圳市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65.27。
与上年相比,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提升0.08,提升幅度超过京津冀(-0.08),但低于长三角(0.25)和全国平均(0.11)。深圳市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平均值与上年持平,相比之下,上海市提升0.26,北京市下降0.14。从公司治理评级结果来看,大湾区A级占比4.28%,BBB级占比42.57%,BB级占比29.72%,B级占比15.62%, CCC级占比7.30%,CC级占比0.50%。
通过以上治理评价,《报告》发现,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但领先幅度缩小;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和利益相关者治理水平较高,监事会治理较弱;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与无实际控制人公司同处第一梯队;制造业公司治理指数稳步提升,金融业公司治理指数有较大下滑;科创板和北交所公司治理质量较好,主板公司治理质量下降并持续垫底;绿色治理质量较高,但绿色治理(ESG)报告发布率较低。
《报告》针对大湾区上市公司治理发展状况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第一,推出大湾区公司治理准则,推动公司治理质量进一步提高。第二,增加商业化代表人诉讼实践,以市场化构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第三,坚持完善治理体系中的内部监督职能,防止监事会监督职能空位。第四,完善金融业的监事会治理与信息披露,防止治理风险引发金融风险。第五,开展公司治理质量提升行动,解决大湾区城市公司治理发展不均衡问题。第六,适应数字人工智能发展新趋势,规范数字人工智能治理。(深圳特区报记者 熊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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