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宇
曾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载图展示了某大学一百年来历任校长的墨迹,最后的结论是:一代不如一代!由此我想,岂止是大学校长,官员和文人们也都一样,当下那些所谓著名书法家,包括各地书协的主席们,其书法水平不是也常常比不上一百年前的小幕僚和穷困潦倒的教书先生吗!
其实,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试想,一百年前的读书人,从学写第一个字开始,就几乎是天天写,做作业、写诗文、练八股、上考场,直到高坐衙门批公文,以及写信、记日记,用今天的话说,全是在“练书法”。那时候,很少有人知道“书法”是什么,所以少有“书法家”,更没人“练书法”,可是他们天天在写字。天天写,只要稍微用心,字能写不好吗?
写出上面的议论,我马上羞愧地想到自己:写字五十多年,却依然写不好,怎么回事呢?认真找原因:一是不用心,虽然写字,却常常不关心字的好与孬。这大概也是古代大多数文人舞文弄墨一辈子而没有把字写好的主要原因。二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甚至是一天打鱼一月晒网。这就该怪铅笔、钢笔、圆珠笔了,还有电脑打字机了。毛笔作为一种书写工具,如今已失掉了日常的使用价值。人们没有特别目的,就不会天天去摸它。大部分人即使喜欢,也只是偶尔玩玩。我的毛笔字之所以写得不够好,就因为只是偶尔玩玩。
如今回忆起来,我学写字是不算晚的,八岁就开始了。那时候,乡村小学校一星期有两节“习字”课。我们称作“写仿”,也就是影写。写仿的作业本用薄薄的白纸装订而成,横长竖矮,竖着四个字,横着七字,正好是一首七言诗。老师给每个同学写一张,铺在仿本里,学生就照着描;如果一张写得好了,老师就会给这位同学另写一张——不过,一个学期结束,大多数学生并不需要另换一张的。我当时还是比较勤奋的。几年之中,我已经忘了写过几张,只记得后来老师不再为我写,而是让我回家请父亲写。但父亲最终也没有为我写,而是让我大哥为我写过几张。那一年,大哥十九岁,或许父亲觉得他的字已经写得不错了。
接下来,我大量挥霍笔墨,是1967年的事。那年的5月到8月,我几乎天天写字,却不再是“写仿”,也不是临帖,而是写大字标语。在整张大纸上写拳头那么大的字,常常是一气就写几十张,所以越写越快,尽情挥洒,反正能让人认识就行。也是在那一年,我学会了用大板刷在墙上写黑体字,要多大就写多大,一会儿就能写满几条街。我常想,我那时的字一定神采飞扬,霸气满满,可惜没有留下照片,失掉了吹牛的好资本。
不过,用板刷写大字标语,却成了我十年后混饭吃的本事之一——不再用墨汁,而是用红漆或石灰水;红漆是写在粉墙上,石灰水是写在崖壁上,那曾是我的工作。那时,我已经22岁,字大概写得不错吧?能支持这一推测的,是春节放假之前那几天,从领导到同事都来请我写春联,弄得我从白天写到半夜,写得手腕酸痛。不过,我当时就有点怀疑,大家请我写春联,未必是因为我的字好,也许只是因为我办公室里的大红纸——请我写春联,纸都不用买。写到这里,我马上意识到这也许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由此可见,我这人心眼儿并不怎么好,存心忠厚的人,大概是不会这么想的吧?
进入大学之后,我就很少写字了。直到大学毕业之后,有了自己的时间与空间,才又捡起来偶尔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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