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籍中,佣书者有不同称谓,如“书人”“书手”“书工”“经生”。他们都是贫民,因被政府、私人和寺观所雇抄书,故统称为“书佣”。他们是佣书业的主力军。这些人有文化,书法佳,靠此一技之长养家糊口。他们是我国早期的图书批量生产者。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书佣受雇抄书在文献中频现。在南方,前文提到三国时的阚泽,住在今绍兴,为人佣书;还有刘宋的陶贞宝,今南京地区人,因家贫“以写经为业”;与之同时,今常州人余齐民,少有孝行,“佣书以养”;再有萧齐的周山图,居于今宜兴,少时贫微,“佣书自业”,又有萧梁的沈崇傃,今湖州人,“佣书以养母焉”;同时代的朱异,今杭州人,“居贫,以佣书自业”。
在北方,北魏人刘芳,因战乱流落今山西大同,处穷窘之中,“昼则佣书,以自资给”;与之同时的崔光,亦随父迁徙至此,家贫好学,“昼耕夜诵,佣书以养父母”;又有房景伯,出生于今山西,家贫,“佣书自给,养母甚谨”;崔亮亦流落山西,“居家贫,佣书自业”;蒋少游被俘至平城(今山西大同),“以佣写书为业”。
西部长安(今陕西西安),东晋时有张肇,年少家贫,“以佣书为业”;隋初,居于长安的沈光,甚贫窭,“父兄并以佣书为事”。东部齐鲁大地,萧梁时有王僧孺,少时家贫,“常佣书以养母”;同时人中原新野的庾震,双亲去世,无钱安葬,佣书营事,至手残而获济。
隋朝建立后,召天下书佣,写秘阁藏书每种五十副本;盛唐时期,政府养着“楷书手”近百人,并随时招募。另外,近代发现的大量敦煌遗书写本,更是那时书佣辛劳的遗作。从文献记载看,当时书佣比较容易寻到雇主,且收入不菲。他们较为辛苦,整日抄录,冬日呵寒,夏日挥汗,忍耐烦寂,竭力抄好,以博得雇主多予酬金。
这些书佣将当时文献化一为百,批量复制传播,既嘉惠学人,促进文化交流,亦使这些珍贵古籍传至“雕印时代”,从而传承至今。书佣是传播书籍与文化的伟大使者,是传承中华文明的历史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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