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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相向而行”之误用
来源:  《光明日报》( 2018年04月08日 12版)发稿时间:2018-04-09 11:31

  作者:孔国兴(南开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近来,一些报刊中的“相向而行”有滥用之趋。如,“一部中国近代史,书写着国家民族遭受的苦难,也夹杂着个人命运的坎坷:与国家民族命运相向而行者成就自我,相背而行者则一事无成。”“坚持改革和法治双轮驱动、相向而行。”根据上下文可以判断,这两例中的“相向而行”都是要表达“同向而行”之意,而这与“相向而行”的本意实在是南辕北辙。

  “相向而行”是数学课讲“相遇问题”时必然涉及的内容,意思是“相互向着(对方)行走”。两人相向而行,相遇之后继续行走则是“相背而行”。《现代汉语词典》中对“相向”的解释为“向着对方的方向”。显然,“相向”是“相对”,即“面对面”的意思。相向而行,就是面对面而行,必然越走越近。

  在当代“相向而行”常被用于外交场合,如:“中方愿意与日方相向而行,共同推动两国关系回到健康、稳定的发展轨道”(《光明日报》)、“要推动中日关系进一步改善,需要日方同中方相向而行”(《人民日报·海外版》)。

  虽然“相向而行”也扩展用于需要协商让步的其他主体,然而本文开头所举第一例中,“相向而行”与“相背而行”被按照反义关系来处理;第二例中的“相向而行”也是要表达改革和法治须一路同行。这两例的用法显然属使用不当。

 

  

编辑:韦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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