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兵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我国现行宪法。到今年的12月4日,我国宪法就已实施满35周年了。35年来的实践和发展歷程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一部充分保障人民权利、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復兴的好宪法。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主席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准。
从2012年到2017年的五年时间里,我们可以深刻而清晰的感受到我们国家在宪法实践的各个层面正在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宪法权威在法律实践中得到尊重,宪法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得到普及,宪法理念在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得到贯彻,宪法精神在全社会得到广泛传播和弘扬。
201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以决议的方式对依法治国作出的决定,其中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的纪念日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成为我们认识宪法,接近宪法,宣传宪法,在全国普及宪法理念的重要契机,在全国形成了学宪法、用宪法的新高潮,进而在全国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宪法文化氛围,为宪法的实施塑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19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报告中特别提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治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报告中这一提法为我国未来宪法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我国宪法实践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回顾我国这五年的宪法实践,我们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一个宏伟牢固的国家大厦正在建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的权力不断得到规范,公民权利的保障在不断加强。一个强大的国家,一个法治的国家,一个成熟的社会正在日渐形成。
这五年的宪法实践不断推动着我国朝着富强民主文明的方向发展,这五年的宪法实践不断促进着我国向着法治国家的道路前进。
今天,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已经成为新时代的共识和我们努力奋斗的方向,全国人民正在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復兴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和人民权利的保障书的宪法,也必将成为保障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根本大法,也必将成为保障中国人民实现民族伟大復兴的根本大法。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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