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在京津冀三地的各类战略规划和研讨中较多地关注和强调转移与承接效应,并对首都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抱很高的期望,而对协同效应重视不够。
转移效应是通过资源和要素在更大范围的流转和再配置实现的,其结果将提升产业水平并释放出更大的效益,首都功能疏解和部分产业外移并在津冀等地“落地”无疑会带来更优的配置效率,这也是京津冀产业优势互补的必然要求。而协同效应则指要素不流转或较少流转情况下的再配置,它是一种“1+1>2”的效率,是协同各方共同发力和能量释放的过程,在这方面有大量的文章可做。
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承接多为存量调整,转移中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是有成本的,且涉及各方的益损得失,因而实施起来会有一定时滞和难度。比如,北京部分制造业和商贸批发的外移会遇到在岗工人的安置和再就业以及承接地环境再造的问题,平稳地处理好相关问题需要时间和创造一些新的条件。而协同是将各方隐性资源激活,是一种使各方共同发力释放的共赢效应,比之产业转移,它的释放点更多、可拓展的领域和切入的空间更大,因而更易操作和实施,效果也更直接更明显。
比如,为优化京津冀区域港口的分工和布局,天津港集团与河北港口集团共同出资组建了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发展公司;为推进都市密集地区机场功能互补,天津第二机场航站楼开辟了京津机场快速通道。这种港口对接、机场互通并不需要大规模移动要素,对各方来说也不需要作益损补偿,既便捷又利于操作。又如,三地商务部门共同制定了“市场一体化进程合作和商务行动方案”,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建立举报投诉合作处理机制,开展跨地域执法协作。在口岸一体化建设方面,三地企业自主选择报关报检、纳税和货物验放地点,构建统一的商品通关业务模式。这种互联互通所释放出的协同效应使各方都受益。作足并放大协同效应,应寻找协同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协同形式,推进实质性协同合作。
值得重视的是,近三年来京津冀三方签署了十余项合作协议,在协同发展方面推出了一些全新的举措并构建了一批共建的平台。推进这些平台良性发展,需要本着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三方共建、共管、共同发展和共享收益的新思维、新形式、新机制。
协同是篇“大文章”,三地在协作中加快区域统合和一体化进程,如统一资本准入,包括招商引资政策、项目用地、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统一产品准入,包括各种资质、认证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统一开放政策,包括金融、医疗、旅游等全域开放;统一市场监管,包括监管体系、信息平台、社会征信体系等。
(周立群,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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