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制定新型城镇化规划要适应新常态,防范惯性思维可能导致的矛盾问题,市政协委员钟茂初在发言中提出以下建议:
1.不宜过度强调发展速度。在符合整体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水平上,按照人口规模、经济规模的预期实现年限,确定各阶段可行的发展目标,科学规划有条不紊地推进。
2.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以往的“城市病”源于人口和产业过快聚集,较短时期内迅速扩张,而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大幅滞后。所以,新型城镇化过程要在预期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要优先发展。
3.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应放在首位。在新城镇的初始阶段,要划定生态红线和环境保护门槛,并适当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建设投资。
4.宜居性指标要作为规划重点。要注重新城镇建设的宜居效应,如居住地与产业所在地之间的匹配性,居住地与就业地的交通易达性,城镇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质量宜居性指标等。
5.新型城镇化区域要服务当地“三农”。要强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如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农村无害化垃圾处理工程、农村医疗教育养老事业、农村生态维护工程等。
6.探索城乡双向流动。城乡双向流动是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由“农村庄园”带动相关服务的需求,将成为城镇化扩大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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