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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盛江
孔子为何推崇《诗经》,至少可以谈出两个理由。
首先是《诗经》在春秋时期,已是礼仪外交场合实用的工具。如顾颉刚先生所说,春秋时期《诗》的用途有四:一是典礼,二是讽谏,三是赋诗,四是言语。《诗》被用于祭祀之礼,用于各种宴会礼仪。这时《诗》是服务于礼的工具。讽谏用诗,是怨刺上政,讽谏用诗也是为礼乐政治服务。赋诗,主要是在礼仪场合赋诗言志。春秋时断章取义赋诗言志非常普遍。赋诗言志常常也是礼仪的一种表现。什么样的典礼演奏什么诗,什么身份的人用什么诗,有严格的等级规范,不能逾越。逾越就是违礼。这在春秋时期是很普遍的现象。《左传·襄公四年》记载了一个典型的例子:鲁国使臣叔孙豹出使晋国,晋国国君举行仪式接待他,为他奏《诗》乐,“金奏《肆夏》之三,不拜”,之所以不回礼,因为那是周天子用来接待诸侯的。“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之所以又不拜,因为这是“两君相见之乐”,叔孙豹只是一国使臣,身份不合。后歌《鹿鸣》三曲,三拜,因为这是“君所以嘉寡君”“君所以劳使臣”“君教使臣曰‘必谘于周’”,怎么敢不拜受恩赐。
春秋时有“歌诗必类”之说。所谓歌诗必类,就是说,赋诗言志时,歌诗必须符合各自的身份,要符合赋诗者的身份,也要符合听诗者的身份。《左传·襄公十六年》载,晋侯宴请诸侯,宴会中诸大夫赋诗言志,而齐国大夫高厚之诗“不类”,被认为是“有异志”,晋侯马上会盟诸侯,讨伐“不庭”,讨伐“有异志”的齐侯,引发了一场战争。之所以因歌诗不类而引发战争,因为违反礼制等级是大事。因此孔子以《诗》教弟子,提出“不学《诗》,无以言”,又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目的很明确,就是让弟子们能用《诗》以礼乐从政,外交从政时能以引《诗》专对。他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就是说,礼者所以立身,乐所以成性,学《诗》是为了学礼,学乐,而修身学礼要先学《诗》,所以修身学礼要先学《诗》,就因为《诗》被礼仪化了。
孔子推崇《诗经》的另一个理由,当是他所说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何谓思无邪,可能未必如朱熹说的,乃是要使读诗人思无邪耳,而应该是《诗》本身无邪。这当中有一些问题比较复杂,一两句话说不清。我的看法,所谓无邪,一个重要含义,是符合礼的要求。从现存作品看,不少直接表现礼的观念,或可以作那样的解释。比如,《小雅》的《蓼莪》《楚茨》悲叹在虐政之下不能尽养父母之责;《桧风·素冠》赞叹孝子,见他人为父服丧至三年之久而感慨;《邶风·凯风》写母亲因为贫困要再嫁,七个孝子责备自己不能安慰母亲,反复咏叹“母氏劬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王风·葛藟》写流浪者责备说,宗族外的人不帮助自己理所当然,宗族内部的兄弟不帮助自己则难以理解;《郑风·扬之水》写兄弟应顾及手足之情,不应因别人离间而互相猜忌。这些作品表现了孝悌观念,还有其他作品表现敬祖观念、君君臣臣观念。孔子推崇《诗经》,就是因为《诗经》体现了这种儒家伦理纲纪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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