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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规定高校首次办理学生证卡不得收取工本费
来源: 新华网发稿时间:2008-01-14 16:06

  新华网兰州1月11日电(记者 宋常青)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甘肃物价部门对各高校的多项收费作出具体规定。从今年开始,甘肃高校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证卡时,不得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

  物价部门要求,高校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学生受益和非营利性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高校搞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高校开展社会服务收取的培训费、资产使用费和技术服务、科研协作等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查阅档案服务,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甘肃物价部门规定,高校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代收费由高校按成本收取,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学校不得自行增加代收费项目。各高校要于每学期结束时将代收费执行情况及结果报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编辑: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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