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月30日讯(记者赖红英)今天广东召开的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透露,2006年广东毕业研究生就业率低于本专科生,人才高消费现状有所改变。2007年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下基层就业以及加强对毕业生创业的扶持是今年就业工作的两大重点。
据介绍,截至2006年9月1日,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8.42%,与2005年基本持平,但高于全国71.8%的水平。
据悉,“十一五”期间,广东将采取各种措施实现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就业。今年的“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还将继续招募800人。此外,从2006年起,凡到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基层期满后,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其在高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本息。新录用(聘用)到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就业的,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高定2档(如果调离原工作单位,到珠三角地区7个市工作或到地级市一级部门工作的,高定的2档工资予以取消)。
广东省要求,各高校要设立独立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每500名应届毕业生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学生全部学费的2%要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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