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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于安受聘南开兼职教授
来源: 南开新闻网发稿时间:2008-10-22 15:26

  南开新闻网讯(记者张轶帆摄影报道)10月21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受聘为南开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在伯苓楼举行的致聘仪式上,南开大学常务副校长陈洪向于安致送聘书,并为他佩戴南开大学校徽。仪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夏静波主持,法学院副院长傅士成介绍于安简历。

  陈洪向于安受聘南开大学兼职教授表示热烈祝贺。他在致词中说,南开与清华长期以来有着深远的渊源,一直合作无间、关系密切,今天,清华大学于安教授成为我校兼职教授,将促进双方的交流和发展。于安教授在法学领域的成绩非常突出,他的学术成果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法学是南开下一步发展中要加强建设的重点学科之一,之前,于安教授就曾给予南开很大的帮助,今后,希望于安教授与法学院的各位老师一起,将南开的法学学科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向大家深鞠一躬示谢之后,于安致答词。他说,南开大学是我国一所重要的综合性大学,能够成为南开的一员,感到非常荣幸,今后,将不遗余力,为南开的法学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致聘仪式后,于安做了题为“我国行政法发展的一些问题”的学术报告,为在座师生讲演了生动的第一堂课。

  于安简介:法学博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政府研究所所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1978年进入大学学习,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在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丹麦和德国进修法律两年余。主要教学科研领域为行政法学,近期工作重点是社会行政法\WTO政府采购协定\行政应急管理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中国社会科学》等期刊和书籍上发表文章50多篇,在《人民日报》等中央级报纸上发表文章100多篇,公开出版的独立编著、主编和参与撰稿的著作30多部。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邀请,参与了下述法律法规起草和修订的研究准备工作:《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电信法》、《科技进步法》、《高等教育法》和《能源法》等。

编辑:韦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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