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新闻网讯(记者 吴军辉 摄影 任永华)9月24日,南开大学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下简称国发11号)文件精神暨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培训会在田家炳音乐厅举行。校长龚克,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式琪,副校长朱光磊、孙广平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以及各科研单位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相关负责人一同参加了培训。
龚克对国发11号文件的出台背景进行了介绍。他指出,近年来我国科技经费持续大幅增长。2013年底,科研经费占全国GDP比重超过2%。“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3%,“十二五”前三年平均增长18%。截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支出的全社会科研经费总额达到2460亿元。
随着国家科研投入的不断加大,两方面问题日益突出。一是科研经费不当使用等违规案件频发,引发国内国际极大关注,对中央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及科技投入效益问题产生重大影响;二是科技界对当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完全符合科研规律导致“有钱不好用”“被迫突击花钱”等实际问题存在不满。
龚克介绍,国发11号文件的出台旨在着重解决以下问题:一是科研工作缺乏有效统筹,各类科技计划、专项林立,相互之间边界不清,重复交叉,科研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二是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不完全适应科技创新的特点和规律;三是科技管理不够透明,资金使用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四是鼓励科技创新的激励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五是全社会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日益关注。
针对理工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问题龚克强调,一定要特别注意合作公司的资质问题,与项目内人员存在私人利益关联的合作公司要严格回避;要主动关注并适应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改革,充分发挥资金效用,推动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国家科研数据统一平台的建立要求全校科研骨干更加瞄准国家重大需求和国际前沿问题,要争取更多的大项目;要积极举荐极具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人才,帮助他们获得快速成长。
张式琪强调,要进一步充分认识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不能盲目乐观、丧失警惕,严格按照国发11号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制定相关制度方案,形成符合科研工作特点规律,公开、透明、可控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强化科研经费公共属性的意识,强化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意识,强化遵守财经纪律意识,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要认真做好迎接教育部科研经费专项检查工作,对全校科研项目进行认真梳理,科技、财务等相关部门做好服务,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真正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水平。
针对文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问题,朱光磊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政策使用科研经费,详细了解现有政策内容,加强同社科、财务等相关部门沟通;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意识,充分了解制订和调整预算的规则、程序,避免因为执行与预算不符导致的违规使用经费情况;要更多地将科研经费投入到调研工作中去,针对经费使用期限过于苛刻问题要加强预判,超前设计;在保证科研经费合规使用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积极争取大项目、好项目,提升南开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的整体水平。
孙广平介绍了学校进一步细化国发11号文件,在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薪酬机制改革、资金管理、成果转化、科技评价等5个方面14项内容的11项举措。就如何做好迎接教育部科研经费专项检查,孙广平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学院、科研项目三级领导小组和责任机制;要充分做好检查材料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组织好检查组进驻动员大会;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材料调取、查阅工作,各级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同检查组进行接洽。
财务处负责人结合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的实际情况为与会人员解读了十一号文件中有关资金管理和监管方面的部分条款。
据了解,2014年3月1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全文从八个方面对改进和加强科研经费使用及资金管理作出了全面部署。该文件经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新驱动战略的具体落实,也成为今后指导我国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近年来,南开大学高度重视规范科研经费管理,2011年以来,采取包括审计调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的高效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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