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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章程起草小组工作会举行
来源: 南开新闻网发稿时间:2013-12-31 09:34

  

    南开新闻网讯(实习记者 聂文斐 摄影 陆阳)12月30日,《南开大学章程》(后简称《章程》)起草小组召开会议,就《章程》的初稿展开讨论。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式琪出席并主持会议,学校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社科处、战略发展研究部、高等教育研究所、法律事务室等相关负责人参加。

  《章程》起草小组成员分别介绍了自己负责的章节内容,他们在总则、序言、教职工与学生、组织管理、办学活动、资产管理、外部关系、学校标识等多方面交换了意见,提出了优化修改的方案。

  张式琪强调,在《章程》制定节奏加快,时间压缩的情况下,小组成员要群策群力,相互配合,广泛征集并吸收群众意见。《章程》内容的修改一定要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同时要文字精炼,避免重复与论述性的语言表达,法律用语要使用妥当,了解清楚其内涵和外延。

  根据去年初出台的《高校章程制定办法》,制定章程并依据章程自主管理是学校的法定权利。《高校章程制定办法》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确立了《章程》在学校内的“宪章”地位。教育部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曾对第一批提请教育部核准的6所高校的章程进行评议,并公布核准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编辑:刘慕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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