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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名师解读版》侵权 傅雷后人胜诉
来源: 新京报  发稿时间: 2008-07-19 15:56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傅雷家书名师解读版》侵犯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下简称“北理工社”)、北京中教之星公司(下简称“中教之星”)、南京某书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和北京中教之星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原告傅敏经济损失10万元和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支出2万元,赔偿天津社科院出版社(下简称“天津社科院社”)经济损失10万元。

  傅敏的著作权代理人江其勇表示,北理工社不服判决,已经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出版未经授权

  傅雷次子傅敏称,2007年5月,自己的一位朋友从南京某书店购得北理工社出版的《傅雷家书名师解读版》。该书内容与傅敏授权天津社科院社出版的《傅雷家书》基本一致,仅部分家信之后增加了引导读者理解、评价傅雷教子态度的“赏析”。

  傅敏说,自己拥有傅雷所有著译在大陆地区的版权,北理工社出版《傅雷家书名师解读版》,未经授权。据此,傅敏和天津社科院社联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北理工社和中教之星、南京某书店停止编辑、出版、发行该书,并赔偿损失。

  认为赔偿太多被告上诉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但被控侵权图书没有歪曲原著内容,对原告傅敏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公开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的请求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江其勇称,自己目前已经接到上诉通知,北理工社对判决不服,认为《傅雷家书名师解读版》只印了3000册,法院的判决赔偿金额过大,已经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具体开庭日期还未确定。“傅雷著作被侵权的事件很多,我们要一个个地打官司。”(记者张弘)

编辑 韦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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