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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广角:“小老师”们的酸甜苦辣
来源: 南开大学报  发稿时间: 2008-06-13 16:41

  文/南开大学报 学生记者 余锐

  文学院的小堂每周都会去白堤路的馨达园家教10个小时左右,教一名高三毕业班学生。去年,他因为做这份家教赚了不少钱,成为宿舍同学口中的“富翁”。

  现在,在大学生群体中,像小堂这样从事家教兼职工作的学生有很多。据了解,在2006级中文系女生中,一半以上有过家教经历或正在做家教。家教,已经成为很多大学生学习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兼职市场家教为何一枝独秀?

  很多同学做家教的第一目的都是挣钱,小堂就很直接地告诉记者:“我做家教的首要目的就是赚钱,这跟工作的道理是一样的。”信息技术科学学院学生许威说:“我当时想到做家教,就是想赚钱补贴生活,另外就是想锻炼一下,体验社会。”也有人抱着“好玩,想试试看”的心态选择从事家教兼职工作,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屠腾就属于这种类型,她认为,家教就是大学生活的一部分,所以大一下学期她通过中介找到了一份家教。

  据了解,家教工作按照年级高低和教授的科目不同而费用不一。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教一名初三的学生,每次两小时,每周两次,那么,一个月下来,家教收入在400元左右。相比其他的兼职工作,如推销、市场调查、发传单等,这样的工资收入还是很丰厚的。

  此外,对大学生来说,对所教课程熟悉,年龄与学生接近,沟通相对容易;从工作环境来说,做家教是最轻松的兼职工作,“去学生家里教课,冬暖夏凉,教的内容也比较浅显,3个小时并不会觉得很疲劳。”文学院学生冯志康这样描述他教一名初三学生英语的感受。

  正因如此,家教在大学生中非常火爆。“僧多粥少”正是家教市场目前的状况。

  商业家教机构更受欢迎

  现在市场上的家教中介机构大多是非正规的。我校党委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设的家教部是面向校内学生的服务机构,想要做家教的学生可以在中心登记,家长如果想要请家教可以先电话咨询,如果满意的话带户口簿及身份证去中心登记,由中心负责协调家教人员,签订协议后先试讲,双方满意就按协议进行,不满意中心再负责调换。

  但是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李亮介绍,中心最多的时候每天接待十几人,远比不上商业中介机构。

  据记者采访了解,许多同学选择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寻找家教,但是很少能够接到中心的电话,所以以后找家教会选择商业中介,即使会冒较大的风险、承担较高的成本。

  喜乐辛酸自己知

  做家教除了能够赚钱贴补生活费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令人高兴的事情。“我最高兴的事儿就是看到我所教的学生成绩有很大提高,当然家长也很高兴了”,信息技术科学学院学生耿聃告诉记者:“家长对我很好,经常留我吃晚饭,让我觉得自己做的事对他们很有意义。”

  没有做过家教的同学或许会羡慕这些能够自食其力,并且收入也不错的同龄人,但是对其中的辛酸却知之甚少。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覃晴从大一上学期就开始做家教了,共教过11个学生。也许正因为教得多,经验丰富,她对家教的辛酸比别人更有感触。

  覃晴曾经教过一个当时正在读初一的学生,在教这个孩子的时候,家长一直坐在旁边,一旦发现孩子有一些倦怠或者错误,这位母亲立即就会劈头盖脸地骂起来,完全不顾及她的存在,家长虽然没有针对她的意思,但还是让她很尴尬。

  家长过多干涉教员的教学活动,也会让大学生家教们感到十分被动和无奈。许威告诉记者,他之前所教的孩子的家长经常指导他怎么去教,让他觉得很被动、很失败,而且家长还经常变更家教时间,使他与上课时间经常发生冲突,造成一些不快。最后,他经过权衡选择放弃了这份家教。

  自我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在接受采访的学生中,几乎没有人考虑过自身的安全问题,很多学生与家长仅有口头协议,当问到权益受到侵害怎么解决时,受访学生更是一无所知。

  在《南开大学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家教协议》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在教员安全方面的规定相对保守。第五条规定:家教必须在白天进行……如乙方(学生教员)是女生,17:00以后禁止外出授课。但是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很少有同学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而且很多学生的家教活动就是在晚上进行的,因而这个协议应用的范围很有限。所以学生权益受到侵害后,一般都是自认倒霉。

  法学院副教授张丽霞认为,从目前的法律来看,大学生家教还是一个盲区,由于大学生做家教是一种短期的临时性打工,因此并不适用于劳动法。学生教员与家长或中介机构发生冲突后,大都只能通过协商解决,走民事法律程序则是万不得已的途径。

  张丽霞建议,大学生做家教前,一定要考察中介机构的资质并签订协议,将付酬标准、教员责任等加以确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法学会会员、我校法学院讲师李晓兵也强调教员与家长之间要签订相关协议,并且要有对劳动效果评价的条款。

编辑 武东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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