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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大学内部治理能力提升路径探析 ——基于权威与自治的包容性增长
来源: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发稿时间:2018-07-10 08:22

  作者:陈超

  内容提要:论文运用对立统一的分析方法,分析了权威和自治的要义及其对提升高校内部治理能力的意义,探讨了实现权威和自治包容性增长的可能路径,以及在包容性增长的框架下高校内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社群权力的配置和调整问题,通过内部治理体系和权力结构的调整,实现大学内部共同治理并推动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

  恩格斯曾经在《论权威》一文中指出,权威和服从是现代社会关系中的一对基本关系,联合行动和相互依赖是使权威丧失意义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没有权威,联合行动也开展不起来。因此,权威和服从都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两种东西,把权威说成绝对坏的东西,或者把自治说成绝对好的东西,都是荒谬的。①大学内部的诸种关系,是现代社会关系的一个缩影,它同样表现为权威和自治两种基本的存在关系。一方面是政治权威、行政权威和学术权威的必然存在以及相应的服从,另一方面是大学自治、学术自治和思想自由的应然要求和相应的联合行动,它反映的实际上是大学内部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社群权力之间的张合和包容关系。在我国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进程中,既需要强大的权威和服从,也需要必要的自由和自治。没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也没有绝对的服从和自治,权威和自治的包容性增长,是重构大学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的突破口和关键点。

  一、大学内部治理中的权威

  (一)大学内部权威的意义

  大学本质上是一种教育机构和学术组织,但随着社会发展的日益分化和复杂,尤其是民族国家和政党政治的兴起,使得大学不仅仅是一种教育和学术组织,而是越来越类似一种政治和行政组织。正如迈克尔·阿普尔指出的那样,正规的学校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来组织和控制的。这就意味着一个完整的学校教育过程在本质上是政治性的。作为政治机构的一个有机部分,教育系统经常处于重要斗争的中心,即为民主而斗争、为合法的权威和文化而斗争、为谁应当从政府政策和实践中获取最大利益而斗争②。大学组织属性的这种复杂化和政治化,为大学内部权威的兴起奠定了组织基础,在传统的教师权威、学术权威基础上,又增加了行政权威、政治权威等新的权威形态,从而使大学成为一种需要权威、拥有权威和依靠权威的特殊的教育和学术组织。

  权威是大学发展壮大的重要资源,没有权威就没有大学的内部执行力和秩序,就不可能有大学内部高效有序的运转。大学改革与发展的核心和关键问题始终是资源和权威的分配调整,大学治理包括了分配和实施权威,以及处理与政府机构和制度之间的关系③。伯顿·克拉克也将权威或合法权力的分配看作高等教育组织的三大核心命题之一,并且区分了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六种权威及其在不同层级的分配问题④。因此,权威的分配和实施是提升大学内部治理能力、重构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的“重中之重”。

  权威意味着强制但却不限于强制,权威还包含了很多非强制因素。譬如,权威还意味着某种卓越地位和杰出水平,如学术权威、理论权威、思想权威、数学权威等;权威还意味着情感上的倾慕和接受,如人格魅力、宗教信仰、理想信念等。深刻理解大学权威的多重属性,有助于各种权威之间的相互包容和合理让度,促进权威和服从、权力和情感、情理和法理的包容性增长。在过去的科层管理体制下,权威的分配更多地考虑了阶层、地位、职位、职称等方面的差异,更多地强调权威的强制性和等级性而较少考虑权威的亲和性和吸附性。越是金字塔顶端享有的资源和权威越多,政治权威、行政权威大大高于学术权威和社群权威等。这种单向度和单一性的权威配置体系使每一种权威都无法包容其他的权威,权威之间相互割裂和冲突,不利于大学内生力量的生成和合力的形成。提升大学的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本质上就是要打破原来的权威配置体系,构建新的多向度、弹性化和柔性化的权威配置体系,实现权威与自治的非对称均衡和包容性增长。

  (二)大学内部权威的基础

  大学内部权威的合法性基础是认可和授权。大学内部的各种权威,有的是外部权威在大学里的内化反映和延伸,如政治权威、政府权威;有的是基于大学本质使命和核心功能而滋生的内部权威,如学术权威、社群权威(或共同体权威)等。这些权威都应该有合法的授权和法律的保障,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大学章程等内外部法规的明文规定和保障。授权之内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大学内部各种权威的合法性还表现在不同权威之间的相互认同和包容,譬如,政治权威和行政权威对学术权威和社群权威的认同和包容,以及学术权威和社群权威对政治权威和行政权威的尊重和服从。这种相互认同和包容,包含了授权、许可、批准、尊重、服从等权威运行要素,因而可以减少权威分配和实施中的梗阻和抗拒。权威之间的冲突,会造成人们思想的混乱和组织的无序,从而削弱权威的社会心理基础和合法性基础。

  大学内部权威的本体性基础是公平和公正。无论是权威的分配、实施还是监督,都需要建立在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之上,没有公平、公正和信任,任何权威都难以持久。拿破仑曾经指出:“没有公正就没有权威”,“公正并非单单指做正确的事,还必须让受管辖者相信这是正确的。”⑤大学内部权威的公平和公正,首先是程序性公正。要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透明度,使权威的分配和行使在阳光下进行。包括大学党政官员的任命、管理干部的任命和晋升、教师的职称评审、教职工权利的保障等,都要有完善的程序,不能搞暗箱操作和突然袭击。其次是实质性公平。即大学内部每个共同体成员,都能在权威的分配、实施和监督中受益,包括精神上心理上的受益和物质利益上的受益,譬如更多的参与机会、更多的知情权、更多的话语权、公平的竞争环境、更好的发展前景和物质待遇等。

  大学内部权威的个体性基础是个性和魅力。大学内部的权威,最终会集中在某些关键个体身上,个体的素养、性格、魅力等个体性特征对于权威的行使有着极大的影响。大学的独特特征,如教育性、学术性、专业性、成员构成的特殊性等,决定了大学内部权威的行使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不能依靠职务、职称和地位的不同而实施强迫和压制,而更多地需要依靠说服、教育、情感疏导等方式,需要发挥魅力型权威对其他权威的补充和润滑作用。马克斯·韦伯极为推崇魅力型权威,把它看作是官僚体制的对立面,认为它是一种完全“自然的”权威而非“确立的”权威,它强调个人品质由内而外的影响力⑥。詹姆斯·科尔曼将魅力型权威看成是一种“并非有意施行的权威”,它建立在权威支配者的个性、品质甚至表情、姿势和年龄(譬如德高望重的年长者和牧师)等的基础上,权威支配者独特的魅力吸引着行动者无意识的模仿⑦。那些德高望重、知书达理、德才兼备、虚怀若谷的个体,以及拥有魅力型权威的个体,更容易为广大师生员工所接受,应该分配和享有更多的其他权威。

  (三)大学内部权威的强化

  强化大学内部权威,首先需要强化政治权威和行政权威。国家、政党和政府的力量无疑是最为强大的外部力量,由此带来的政治权威和行政权威,无疑也是最具影响力的权威形态。国家战略、政党意志和政府行政是完善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和结构、提升大学内部治理能力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元素。在中国,党和政府所拥有的组织优势、资源优势、动员能力和行动能力,是任何其他国家和其他组织难以比拟的,能不能把党和政府的这些优势转化为大学内部的优势和能量,不仅考验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与领导能力,也考验大学的生存智慧和发展策略。因此,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加速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是完全可能的和有效的。这种发展模式和形成路径,是现有西方世界一流大学模式所没有的,它是中国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最大的优势和特色。由外部政治权威、行政权威渗透和内化而成的大学内部政治权威和行政权力,因而也应当并且必须受到尊重和强化。在高校内部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权威和行政权威的存在,可以将外部权威和内部权威有机地衔接起来,将国家战略、政党意志和政府行政优势转化为大学内部的行动策略和组织优势,并进而与大学的内生力量结合起来,构建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话语体系,争夺世界高等教育话语权和领导权,在自主办学的基础上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和世界一流大学。

  其次,必须尊重和强化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威。学术权威是在长期的学术工作中积累和建立起来的专家权威,他们对自己学科领域内的方法体系、规律规则、核心内容、热点问题、前沿动态等有着独特的敏感性和判断力,是某个领域的专家,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学术权威垄断的时代是可悲的,然而,没有学术权威的时代,恐怕也是不可取的。绝对的权威和绝对的平庸对于大学内部治理而言都是灾难性的。在良好的规则和评价体系下,专家和权威的意见应该得到尊重和认可。当今时代,恰恰是一个缺乏大师和权威的时代。因此,强化学术权威必须强化相关的规则建设,将学术权威转化为推动学科建设和一流大学建设的力量源泉。

  第三,必须强化大学内部的社群权威。尽管学者们对于社群的理解略有不同,但都强调社群是社会分析的基本变量,都强调公共利益优于个人权利,都认为个体必须在集体和环境中去寻找价值和意义。因而,社群权威是一种集体权威,它建立在集体智慧和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是特定社群进行集体决策的权力⑧。强化大学内部的社群权威和社群权力,就是要充分尊重教职工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团体参政议政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构建大学内部共同治理和民主参与的权力格局。

  二、大学内部治理中的自治

  (一)大学自治的含义

  大学本质上是一种教育和学术组织,这种独特的组织特性决定了它需要独立的空间,需要对自己的核心使命负责,需要避开不必要的外部干预。如果失去了自己的特色和组织边界,大学也就失去了服务社会的独特资质和能力,因而它需要拥有一定的自治空间。泰特认为:“高等教育自治是指这样一种理念,即高等教育机构如果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那么它们就需要独立地决定它们自己的目标和优先事项,并且将它们付诸实施。”⑨罗伯特·伯达尔将大学的自治分成实质性自治和程序性自治两种类型,所谓实质性自治是指大学拥有决定自己的目标和项目的权力,而程序性自治是指大学有权决定采取什么方式去实现这些目标和项目。伯达尔还将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区分开来,它认为学术自由是指大学教师或学者个体所拥有自由开展教学和研究的权力而不用担心受到惩罚或被解雇;而大学自治是指学术共同体所拥有的管理自己事务的权力。因此,完全存在这样的情况,即大学享有自治权力但却没有学术自由,或者拥有学术自由但却没有自治权力⑩。可见,大学的自治是针对大学作为一种学术组织或者说学术共同体而言的,是一种整体的、机构性质的自治。

  (二)大学自治的维度

  大学自治包含了对内和对外两个维度。对外维度展示的是大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组织所享有的社会地位和公众印象,体现了政府、社会和公众对大学独立地位和组织属性的认可和尊重,以及为了维护大学的独特地位和组织边界所作出的承诺和努力。对外维度的大学自治是一种预设的、虚拟的大学自治,它存在于政府的法规文件中,存在于公众的头脑中,存在于新闻媒体的宣传中,同时也存在于学者们的呼吁和呐喊中,它是预设中的大学自治而非现实中的大学自治。这种预设的或虚拟的大学自治是一种程序性的自治,它从法理上、舆论上、形式上和程序上肯定了大学自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而它能否转化为大学内部实质性的自治,则有赖于政府和公众的自觉和自律,有赖于法律和法治的完备和实施,有赖于大学内部制度的承接和衔接。

  预设中的大学自治还是一种资质和许可,它以法律、法规、法令、舆论和习俗等显性或隐性的方式规定了,大学哪些可以做和哪些不可以做。因此,它既是一种激励和认可,也是一种约束和限制。在越来越强调绩效和责任的今天,预设的大学自治已经成为大学内部自治的基础和前提,没有预设的大学自治就不可能有实质性的大学内部自治。

  大学自治的对内维度展示的是大学能够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的权利和能力,它体现的是“有利于当事人”原则和“内行管理”原则,即大学的内部治理法则必须有利于当事人,大学必须对自己的内部事务负责。大学的内部自治建立在这样的假设和信任之上,即大学内部的教授、学者和专家们掌握着生产和传播知识的权力,他们是知识王国的权威和专家,有权决定自己的内部事务,能够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因此,大学的内部自治是直接与专业权利和专业能力联系在一起的,具有充分的认识论基础和政治论基础。泰特分析了大学内部自治的几个方面,包括机构的自治、财务上的独立控制、自主设置岗位和招聘教职员工、自主招生、自主设置课程、由同行专家实施评估等(11),这些支柱几乎涵盖了大学内部的核心事务和核心功能,包括组织机构、人事、财务、教学、招生、评估等方面,体现了专业精神和专业权利,既是程序性的自治,又是实质性的自治。大学内部治理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决定了其内部治理主体主要是教授、学者和专家,同时需要广泛吸收教职工、学生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参与。

  (三)大学自治的基石

  大学的自治受制于诸多外部因素,如国家、政党、社会经济状况、大学所处区域等,因而,它的自治是有基础和前提的,即大学的自治必须建立在服从和服务于外部社会的基础之上,是一种相对的、有限的自治。事实上,外部社会的干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而大学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对外部社会还存在诸多依赖关系,这就决定了大学不可能也难以抵制和抗拒外部的干预和诱惑。这种客观事实决定了大学的自治只能基于以下假设:大学的自治能够确保大学为外部社会提供更多和更好的服务,即它是一种基于绩效和责任的自治。因此,与其说自治是大学的一种组织属性,不如说它是大学向外部社会申索和争取的一种权利,以及向外部社会作出的一种承诺和保证。能不能自治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自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部社会的包容度以及大学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在外部干预日趋严重和高等教育机构日益走向社会的今天,倡导大学自治实质上是呼唤大学本质属性的回归。大学可以是政治组织,可以是市场组织,还可以是生产组织和创业组织,但归根结底永远是教育组织和学术组织。不管大学在政治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道路上走多远,大学都需要时时保持清醒和警惕,不忘初心,在自治和自为的基础上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内部的组织目标和外部的社会需求。但是,大学能不能把自己的内部事务治理好,能不能自己管好自己,则根本上取决于大学治理的资质和能力。考量一所大学是否真正实现了自治,就是要看它在组织属性上是否超越了功利性目标而始终坚持自为和自觉的生存状态,没有精神上、心理上和制度上的内在独立、自由和自信,没有对外部功利性目标的合理取舍,即便赋予再多的程序性自治,大学也不可能拥有真正实质性的自治。

  三、权威与自治的包容性增长

  (一)权威与自治的同向包容性增长

  强调大学的权威,不是要压制大学的自治;突出大学的自治,也不是要否定大学的权威。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大学的权威和自治同样如此。在一定的条件下,权威有助于大学的自治,反过来,自治也有助于权威的形成,二者是可以实现包容性增长的。恩格斯在《论权威》一文中对反权威者的批判,正是看到了权威和服从、权威和自治之间的辩证关系。毛泽东同志同样指出:“两重性,任何事物都有,而且永远都有,当然总是以不同的具体形式表现出来,性质也多不相同,例如,保守和进步,稳定和变革,都是对立统一的。”(12)抓住事物的对立统一性,实现权威和自治的包容性增长,是提升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关键环节。包容性增长既可能是权威和自治都获得增长的过程,也可能是此消彼长的过程。

  权威和自治双方都获得增长的过程,即权威与自治在相同的发展方向上实现包容性增长。这种增长方式既关注发展过程,同时又更加关注发展结果。同向增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权威和自治在某个相同时段内的同时增长,权威变得更加强大,自治同样变得更强大;另一种情况是权威和自治在不同时段内一方增长,另一方保持不变,但在另外的时段内,则是一方不变,另一方增长的错时或轮换增长。尽管增长点和增长时间不同,但从最终结果和总量来看权威和自治都增长了。在同向包容性增长方式中,权威和自治的增长是以各自尊重和允许对方的存在、包容甚至鼓励对方的增长、相互激励和转换为基础,权威和自治在对立统一中实现了融合。从西方大学的发展历程来看,权威和自治既有同向增长,又有错时增长和轮换增长,这取决于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外部环境。譬如美国大学一直享有较高的自治和自由,但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以及20世纪80年代之后,受联邦政府强大干预的影响,美国大学内部权威力量也开始增长。

  权威和自治的同向包容性增长对于提升大学内部治理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拥有更多的权威意味着大学能够更有力地贯彻落实自己的目标和优先事项,具有更大的动员和组织能力去实施内部控制,更有效地配置内部资源和权力,更有力地处置和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多种权威的存在,有利于形成多个权力中心,这些权力中心相互制衡,有利于大学内部共同治理格局的形成。但另一方面,拥有更多的自治,则意味着大学能够拥有更多的共识和凝聚力,意味着学术权力发挥着更大的主导作用,意味着大学能够较少地受到外部干预和控制。显然,这种有意识的自治、封闭和保守,对现代大学的核心功能和组织边界是一种保护。

  (二)权威与自治的反向包容性增长

  权威和自治的包容性增长还可能是此消彼长的反向增长,即权威和自治在某个较长时期内的单方面增长或非均衡对称。也就是说,某方面的增长以另一方面的适当让度、妥协、退让或缩减为基础,其最终结果是双方博弈、妥协后的单方面增长。反向增长的结果是在某一个较长时期内权威由于自治的妥协让度而更多一些,而自治的力量因为权威的包容退让而更多一些,或者两种力量交替地主导着大学的发展。根据增长时间和增长领域的不同,反向增长则可以分为同时反向增长、错时反向增长和错领域反向增长。

  所谓同时反向增长,是指在相同时间内一方实现增长,而另一方则相应地减少。通常情况下,这种反向增长的发生往往是由于某一方面的力量过于强大而导致另一方面不得不缩减,如政治权威、行政权威过于强大而导致学术权威和社群权威的缩减,它是一种被动的、消极的增长和缩减。然而,在包容性增长的理念下,同时反向增长也可以是一种积极的、主动的消长,譬如,权威力量适度缩减的同时促进自治力量的增长,或者自治力量的自觉收缩以维护和促进权威力量的增长。如果这种主动的、积极的消长过程发生在不同的时间,则称作错时反向增长,也就是说,在某个时段内权威的增长和扩张,伴随着另一个时段内权威的收缩和让度;或者某个时段内自治的缩减和让度,伴随着另一个时段内权威的增长和扩张。不管是同时还是错时反向增长,其最终结果都只是单方面的增长。所谓错领域增长,是指在大学内部诸多事务当中,在某些领域可以鼓励权威力量更多一些,如政治、行政、组织规划等领域,而在另一些领域则鼓励自治的力量更强一些,如教学、课程设置、教师和学生招聘、学术评价等领域。

  权威与自治的反向包容性增长对于大学内部治理同样意义重大。反向增长并不意味着简单地肯定某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包容性反向增长是一种高超的治理策略,它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地尽可能发挥权威和自治各自的正面和积极作用,避免负面和消极的作用。事物的发展总是渐进地和螺旋式上升的,在一定阶段内往往是在一定的边界内活动。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的:“一切事物总是有‘边’的,事物的发展是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不断地进行的,每一个阶段也是有‘边’的,不承认‘边’,就是否认质变或部分质变。”大学的发展是有“边”的,权威和自治的发展也是有“边”的,边界定在哪里,决定了组织的属性和发展的边界。权威和自治毕竟属于两种不同的事物,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内,二者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时权威多一些,有时自治多一些,对于大学治理来说,两种方式都有过成功和失败的例子。如果能够实现包容性的此消彼长,则有利于减少大学内部治理中的矛盾和冲突,在渐进的过程中实现大学内部共同治理。

  (三)权威与自治包容性增长的实现

  权威和自治的包容性增长为提升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了一个可行的分析框架和实践路径。中国过去的历次重点大学建设行动,之所以取得的成效比较有限,就在于人们过多地关注显性和表象问题,譬如政策激励、资源投入、高水平师资招聘、学科调整等等,而没有触及到大学内部治理的核心和灵魂,即没有将重点放在大学内部权威和自治这对核心矛盾和主要关系上。权威和自治的均衡和包容性增长,是中国大学内部治理改革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处理好这对矛盾,就抓住了大学内部治理的核心和命脉,将有助于站在全局和整体的角度处理其他问题。在中国大学的内部管理过程中,权威总是占据优势地位,而自治则相对少一些。这种状况必然影响到大学内部的权力体系和治理结构,使大学内生的力量难以发挥出来,大学总是在国家的干预和引导下被动地进行改革和建设,缺乏大学内生力量的主动参与和能动创造,因此大学的改革和建设难免会陷入事倍功半的境地。

  推动大学内部权威和自治的包容性增长,必须充分释放大学教职员工的力量,发挥社群权力的监督、调适和补充作用。作为高校内部社区中的利益共同体,群众团体享有独特的社群权力和作用机理,是实现高等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高校群众团体的认同、参与和合作是高校实现内部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中共中央在2014年10月颁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这明确肯定了师生员工群体在高校内部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大学内部权威和自治的包容性增长,实质上是党委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社群权力之间的相互包容和均衡增长,从而构建上下沟通、相互合作、弹性互动的权力体系,推动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中,党的领导是核心和前提,行政管理是基础和条件,教授治校是主体和根本,而民主参与则是关键和保障。没有民主参与和社群权力的存在,大学内部的权威关系是单向的和分离的权威关系,而有了民主参与和社群权力,大学内部的权威关系就转变成为闭合的、循环的和共同的权威关系。所谓分离的权威关系,是指权威的支配者和被支配者之间的利益、行动和目标是不一致的,被支配者或者行动者是被动地服从支配者的权威。所谓共同的权威关系,是指权威的支配者和行动者之间在目标和利益上是完全一致的,双方有着共同的默契和意愿去采取一致的行动,被支配者或行动者完全服从权威的支配(13)。在这里,支配者和行动者构成了同盟,显然,这样的权威关系更加有利于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和再造。在大学内部,社群权力的存在和民主参与的实现使得广大师生员工的目标和利益与权威支配者的目标和利益结合起来,从而形成同盟和联盟关系,这对于改造大学的内部治理体系和提升大学的内部治理能力显然是极为有利的。

  总之,大学内部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有赖于大学权威与自治关系的包容性增长。包容性增长既是一种理念和格局,也是一种行动和实践。只有在包容性增长的理念和行动框架下,大学内部的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和社群权力才能整合到共同治理的格局之下,才能实现权力的有效配置和非均衡对称,从而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作用。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35-337.

  ②迈克尔·阿普尔.国家与知识政治[M].黄忠敬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

  ③G.Harman.Governance,Administration,and Finance,Edited by Burton R.Clark and Guy Neave,The Encyclopedia of Higher Education(Volume I)(Pergamon Press,1992),1280.

  ④Ibid.

  ⑤丹尼尔·贝克.权力语录[M].王文斌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171.

  ⑥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446.

  ⑦詹姆斯·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上)[M].邓方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66-84.

  ⑧Nelson W.Polsby.Community Power & Political Theory(Yale University Press,1963),4.

  ⑨Tight M.Institutional Autonomy,Edited by Burton R.Clark and Guy Neave,The Encyclopedia of Higher Education(Volume I)(Pergamon Press,1992),1384.

  ⑩Ibid.

  (11)Ibid,1385-1388.

  (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文集(第八卷)[Z].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07.

  (13)詹姆斯·科尔曼.社会理论的基础(上)[M].邓方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70.

  作者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与管理、人权政治等。

编辑:韦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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