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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昭连:再谈“之乎者也非口语”
来源: 《读书》杂志 2017年第11期发稿时间:2017-11-03 22:28

  ——答宋晖先生

  作者:孟昭连

  自笔者几年前提出“之乎者也非口语”的“反传统”观点以来,很希望学界对此展开批评。二○一五年初,南开大学文学院曾就此召开过一个小型学术研讨会,两种观点泾渭分明,语言学者坚持认为“之乎者也”是先秦口语;而文学研究者则有人支持笔者的观点,认为“之乎者也非口语”的观点很有道理。近日拙著《之乎者也非口语论》出版,宋晖先生撰文《“之乎者也”有所谓》(《读书》二○一七年八期),对书中的基本观点予以否定。拜读之后,感到还是有话要说。

  

  一

  宋文的主要篇幅是回顾汉语发展史,就书面语与口语的关系分成几个阶段,基本上重复了教科书上的内容。其中,第一个阶段也就是先秦书面语与口语的关系是关键。汉语的分期说,大都是在肯定“先秦书面语与口语一致”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如果这个前提不成立,那么后面的“分道扬镳”与“殊途同归”也就无从谈起了。对这个关键问题,宋先生的回答很干脆:“先秦的书面语与口语是一回事。”也就是说,二者是完全一致的。根据是什么?宋文说“大家的观点较为一致”,并引了今人李如龙、徐时仪的论述。“大家的观点较为一致”算根据吗?李如龙、徐时仪的论述也看不出二者完全“一致”的意思。如李如龙说:“文言是形成于两千多年前的书面语。春秋战国时代,正道成、文教兴,当时的书面语和实际口语应该还不至于相去太远。”最后一句说的是“一致”还是“不一致”?我的理解是二者有差距,只是差距“不太远”。至于“差”的是什么,“差”的到底有多远,李如龙并没有回答。在我看来,他这种谨慎的态度是可取的,因为他并没有证据。但宋文在引了这段后,径下结论说:“那么,既然先秦的书面语和口语是一体。”可是,如果二者真的“一体”,何来“相去”远近的问题?

  事实上,有关这个问题自近代以来就有争论,学界认识并非完全一致。如鲁迅先生就对“一致说”持相反意见。他在《门外文谈》中说:“对于这问题,现在的学者们虽然并没有分明的结论,但听他口气,好像大概是以为一致的;越古,就越一致。……我的臆测,是以为中国的言文,一向就并不一致的。”鲁迅虽然也是“臆测”,起码可以说明上个世纪三十年代这个问题“并没有分明结论”。鲁迅之后,并没有哪位语言学家用确凿的证据证明先秦书面语与口语是“一致的”。然而,此后“一致论”稀里糊涂成了语言学家们的“共识”,成为古代汉语研究的基本前提,汉语史的分期、词汇及语法的研究,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比如“之乎者也是古人口语”的结论,就是在此基础上推导出来的。试想,如果这个大前提并不存在,二者的关系就像鲁迅所说“并不一致”的话,那么教科书上描述的汉语史以及相关研究的结论,会是正确的吗?

  宋文还认为语言学者不关注笔者的观点,是因为王力、吕叔湘对此早有“定论”,二人观点“在汉语史界影响很大”“得到较为一致的认可”,所以笔者的所谓“新发现”“无法撼动先哲的定论”。那么,两位先哲的“定论”究竟是什么?王力在《常用文言虚字》一文中说:“所谓文言文,就是古代汉语;如果详细地说,文言文不完全是古代汉语,只能说是大致一样。”所谓“大致一样”就是说二者仍有差别,至于有哪些差别,王力先生也没有回答。吕叔湘的观点与王力不同,他在为江蓝生《魏晋南北朝小说词语汇释》所作的序中说:“追溯汉语发展的历史,大概自古以来书面语和口语就不一致。秦汉以前的情况,文献不足,难以详究,魏晋以后言文分歧的痕迹才逐渐明显起来。”二位先生不仅观点不同,而且都加上了“大致”“大概”这类限制词,说明他们对自己的结论都有一定保留,并没有看作是“定论”,因此也就谈不上“无法撼动”。

  再如汉语史的分期问题,无论王力的四分法也好,吕叔湘的二分法也好,也都不是什么“无法撼动”的“定论”,因为二位先生的分法本来就不同,哪有什么“定论”?就王力而言,他在四分法之前还有一个二分法。他在《中国古文法》中罗列了古代文言虚词及语法运用的种种混乱不一现象,如何解释这些现象?他的方法是“以利刀斩乱麻之手段”,将古代语法分为两个阶段,前为“未固定”期,后为“已固定”期。“未固定时,其法宽;已固定时,其法严。法宽者几于无法,而非文法家之罪也,上古之人思想自不缜密也;法严者封域井然,则中古之人思想已能缜密之所致,亦非文法家有以助之也。”他说先秦语法还不固定,而不固定并不是文人的问题,而是当时口语本来就没有规律,是先秦古人“思想不缜密”造成的;后来的语法渐趋一致,是因为后人变得“思想缜密”起来,所以口语也越来越有规律,同样不是文人在起作用。像这样的“定论”,能让人相信吗?如果孔孟老庄思想“不缜密”,何以写出的文章成为中华民族取之不尽的思想源泉?后世文人如果真的比先秦人“思想缜密”,何以对他们顶礼膜拜,将先秦文章当成经典“仿古”仿了两千余年?他后来又在《中国文法学初探》中说:“中国的文法,在上古时,想必经过一个未固定的时期。”所谓“想必”显然没有什么根据,纯属想象。实际上,他的二分法也好,四分法也罢,都是建立在这个“想必”基础之上的。所以,对前人的结论,即使对“先哲”的结论,都不应该盲从,而应该有独立的思考,看看他是否有可信的根据。先秦书面语与口语是否一致?“之乎者也”是否古人口语?让我们看看古人是如何回答的。

  

  二

  自清末《马氏文通》出,中国语言学家如获至宝,套用西文“葛朗玛”研究汉语成了主流,大家庆幸中国“语法学”终于诞生了;其后只要一种西方语言理论出,语言学家马上接过来,挪用到汉语研究上。其实,这种研究的实质,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用汉语的语言实际,来证明西方语言理论的真理性而已。相反,中国古人的相关论述,或被束之高阁,或横遭批评,斥之为“不科学”。拙著提出“之乎者也”等文言虚词不是古人口语,正是在挖掘、梳理并分析了古代大量相关论述的基础上得出的,是支撑全书的主要文献与理论依据。宋文在否定笔者观点时,对这部分内容采取回避的态度,不置一词。也难怪,因为古人的相关论述恰与时下的主流观点完全相反,而且两千多年一以贯之,绝无例外。现择其要者,稍加分析。

  许慎《说文•司部》:“词,意内而言外也。从司从言。”文言虚词古称“辞”,许慎改“辞”为“词”,并定义为“意内而言外”。我的理解,许慎是说“词”在书面语中是用来表达意的,但它只是“言外”。刘安《淮南子》“夫言出于口者”,王充《论衡》“出口为言”。“言”就是现在所谓“话”,也就是口语。《说文》引毛传曰:“直言曰言,论难曰语。”“语”与“言”只是言说对象有所不同,实际意思是相同的,故孔颖达云“言、语通”。“辞”又称“语助”或“言助”。《礼记》孔疏:“乃者,言之助也。”徐锴亦曰:“尔,言之助也。”可见“辞”与“言”“语”之间是“助”与“被助”的关系,“语助”“言助”很明显就是口语之助,而其本身并非口语,故称“言外”。许慎将“词”入“司部”而不入“言部”,颇引起后人疑惑。其实,正因为“词”不是“言”,所以许慎才收入“司部”;若入“言部”,反而与“言外”自相矛盾。刘熙《释名》亦是如此,他将“词”入“典籍部”而不入“言语部”,同样说明“词”只是书面语成分非百姓口语。不仅如此,凡被许慎注为“词”的文言虚词,刘熙一个都没收,盖因《释名》专释“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之意”的口语词,而“词”非口语,故不收也。其后刘勰《文心雕龙•章句》云:“又诗人以‘兮’字入于句限,楚辞用之,字出于句外。寻‘兮’字承句,乃语助馀声。舜咏《南风》,用之久矣,而魏武弗好,岂不以无益文义耶!”刘勰何以称“兮”为“句外”“外字”?他认为书面语中的“句”是“联字以分疆”“句司数字”,也就是联缀若干“字”而成的,而“兮”不是“字”,不是句子的组成部分,故称“句外”“外字”。这种观念,在刘勰为诗歌分类时也体现得很鲜明。他将“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视为“五言”之始,将“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视作“三言”之始;其后萧统《昭明文选》将“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明确注为“七言”。他们都不把“兮”“哉”当成“言”计算在内,说明他们都继承了许慎“词”乃“言外”的观念。此后“虚字不为韵”成为诗家常识,原因就是虚字不是“言”,它只是在句外表示“余声”的拖音符号。一直到清代,顾炎武将“胡瞻尔庭有县貆兮”当成八言,就招来赵翼的严正指责:“然‘兮’字尚是语助,非诗中字也,此外亦不经见。”所谓“非诗中字”正是刘勰“句外”“外字”之意。徐锴《说文解字系传》释许说云:“‘词者,音(意)内而言外’,在音(意)之内,在言之外也。何以言之?惟也、思也、曰也、兮也、斯也,若此之类皆词也,语之助也。……‘言之外’者,直言曰言,又一字曰言,惟思、曰、兮、斯之类,皆在句之外为助。楚辞曰‘魂兮归来些’,‘些’亦词也,在句之外也。故曰‘音(意)之内言之外’为词’。”“词者,虚也,语气之助也。”徐锴不但将“言外”释为“在言之外”,还把诸多语气词说成是“皆在句之外为助”,具体而言,就是“语气之助”。他举“臣主事于外”为喻,认为“词”对“言”而言,就像大臣在外辅佐君主一样,在句外助“言”而达意。

  到了明清,许慎的“言外”说有了更为口语化的表述。如明清之际的李渔主张写文章要“一气如话”,并说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力避书面语表达方式。他说:“千古好文章,总是说话,只多者也之乎数字耳。”显然,李渔是把“者也之乎”排除在“说话”之外的。他说的“千古好文章”,当然不是只限明清之际的文章,而是指中国古代的一切含有“者也之乎”的文言体。按照李渔的说法,文言书面语的构成可以用一个公式表示:文言体=口语+“者也之乎”。其后清人袁仁林在《虚字说》中说:“五方殊语,莫不随其语而声情以具,俗所谓口气也。……盖虽在寄僰戎虏之乡,鸟言鴂舌之俗,亦少口气不得。当其掉舌时,何尝有焉哉乎也等字?而其声则可以诸字括之而无余。”“盖说时为口吻,成文为语辞,论字为虚字,一也。”此处“掉舌”即说话之意。袁仁林首先肯定“焉哉乎也”在各地方言口语中都是不存在的(“何尝有”),却能将各种方言中的语气在书面语中表达出来(“诸字括之而无余”)。由此还可知,袁仁林认为“焉哉乎也”等在书面语中的运用,是一种统一各种方言语气表达方式的“公共”符号。先秦经典的作者来自各种方言区,何以都用“之乎者也矣焉哉”来表达语气?袁仁林的观点为我们解开了这个谜。同时,袁还认为“呜呼”“噫嘻”这一类感叹词也不是口语:“‘呜呼’‘噫嘻’之类,非言也,注为辞,言此乃写声之文辞也。”“非言”与许慎的“言外”是一个意思,“非言”而“注为辞”,正说明“辞”非口语。袁仁林所论,并不仅指所处的清代,他是从历史的角度做出的宏观结论,亦即文言书面语中包括语气词、感叹词在内的一切“辞”,在汉语历史上从来都不是口语。清末文廷式亦有与袁仁林几近相同的论述,他在《纯常子枝语》中说:“中国字不用余音,不传语中衬字,其语气之顺逆,词意之轻重,以十数虚字代之而灼然可知,即最简易之法。”他将语气词与书面语(“中国字”)直接联系在一起,并说以虚字代指各种不同语气是“最简易之法”,显然是说文言书面语中的语气词,是为弥补中国文字无法表达语气而产生的,是一种人为的方法而非自然口语的记录。

  面对古人这些明晰的论述,能够得出“之乎者也”等文言虚词是古人口语的结论吗?如果能,笔者作为语言学外行,愿意领教内行们的观点与论证。

  

  三

  句末“辞”除了在书面语中表达不同语气,其断句功能古人也有相当多的论述,而且始于汉代,终于清朝。许慎《说文解字》对部分语气词,一开始就强调它们在句中的位置,凸显其断句功能,如:“只,语已词也。”“矣,语已词也。”其后历代注释家皆承许说。如赵岐注《孟子》释“云尔”为“绝语之辞也”,何休注《公羊传》释“焉”也是“绝语辞”。颜之推说:“‘也’是语已及助句之辞。”刘知几《史通•浮词》说:“焉、哉、矣、兮,断句之助也。”颜师古注《汉书》:“已,语终辞。”洪迈:“《毛诗》所用语助之字以为句绝者,若之、乎、焉、也、者、云、矣、尔、兮、哉,至今作文者皆然。”王引之释《左传》:“已,语终词也。”“语已”“绝语”“语终”“句绝”“断句”等,皆指一句话已经终了,应该于此停顿。此处的“句绝”“断句”是专指书面语的断绝章句,并不包括口语。郑玄注《礼记•学记》“离经辨志”云:“离经,断句绝也。”而口语是以声音为载体,口语一句话是以语音的停顿来表示的,并不需要一个专门的声音来“断句”。

  与句末语气词功能相类的还有被古人称为“发语辞”“发端辞”“起语辞”的“夫、惟、盖、故、粤”之类。如元人卢以纬《语助》云:“粤,发语之辞。文语之始发,句端或有此字为语助。文公释‘殆有甚焉’,则以‘殆’字为发语辞。”清人王鸣昌《辨字诀》释“起语”:“起语者,前此无文,而以虚字起之,亦有前文已毕而以虚字另起者,皆起语也。”并举“夫、盖、且、今、彼、尝考、闻之、今夫、且夫”为例。发语辞的作用既标志一篇文章的开始(“前此无文”),也包括一个话题已毕,再转入另一个问题(“前文已毕而以虚字另起者”),类似现代书面语另起一段的作用。发语辞也只是书面语成分而不涉口语,故古人才说“文语始发”“前此无文”等。近代以来的语言学家在西方语言理论的影响下,把前人所说的“文”直接替换为“语”,把“文法”当“语法”,把书面语当口语,认为古人开始说话必先说一个“夫”或“盖”提醒对方注意。对照前人的论述,就会发现语言学家们的臆想是多么不靠谱。

  虽然古人有关语气词断句作用的论述很多,但真正明确视之为“标点符号”的论述出现在上世纪初,而且成为当时学界共识。如胡适于一九一六年八月《科学》第二卷第一期发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中说:“吾国文凡疑问之语,皆有特别助字以别之。故凡何,安,乌,孰,岂,焉,乎,哉,欤诸字,皆即吾国之疑问符号也。”胡适这里明确表示,“何”“安”“乌”等本来就是文言书面语中的“疑问符号”,而且感叹号也是如此。相比较而言,黎锦熙在这方面的表述就更为明晰。他在一九二四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论助词的产生:“助词是国语所特有的;它的作用,只用在词句的末尾,表示全句的‘语气’。因为中国文字,向来只有简单的句读标点,没有表疑、叹……等等语气的符号,只得假借(或制造)几个字来表示这些语气……是用来帮助词和语句,以表示说话时之神情、态度的。这种词本身没有什么意思,不过代替一种符号的作用罢了。”他还在《比较文法》中说:“词品之中,中国语文多一类助词,其原因之一,就是没有标点符号。”同样把文言中的语气词也都说成“符号”。王力最早亦持此种观点,他在《中国古文法》中也有类似的表述:“疑问句与感叹句,在西洋非但用标点以表示,有时候也从词的次序表示。在中国,词的次序另有作用,不为表示疑问或感叹之用;标点又非中国所固有。因此,古人只能利用助词以表示疑问或感叹了。”将此观点与黎锦熙的观点相对照,简直如出一辙,二者都将文言语气词与标点符号联系起来,认为前者是后者的替代物,显然是说文言语气词只是书面语成分。如果“之乎者也”本即口语,书面语只要如实记录自然会出现“之乎者也”,与中国文字没有标点符号有何干系?

  最后,我再用吕叔湘的另一段“定论”:“文言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人说文言就是古代口语的记录,有人说只是一种人为的笔语,是历代文人的集体努力的产物。这两种说法可以说是都对都不对,……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完全没有口语作根底的笔语,文言不会完全是人为的东西。可是文言也不大像曾经是某一时代的口语的如实的记录,如现代的剧作家和小说家的若干篇章之为现代口语的如实的记录。”但哪些是“人为的东西”?吕先生虽然没有回答,但他认为文言中既有口语做基础,又有“人为的东西”,这个意思是很清楚的。拙著《之乎者也非口语论》的回答是:所谓“人为的东西”就是古代文人称为“辞”的“之乎者也”之类,也就是今人所谓“文言虚词”;文言书面语就是口语加非口语的“辞”两部分构成的,《墨子》云“以名举实,以辞抒意”(名+辞)是这个意思,李渔说千古好文章=说话+“者也之乎”也是这个意思。

      (作者系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

编辑:韦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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