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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梦菲: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民主观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0月13日7版发稿时间:2017-10-20 17:06

  为发挥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理论宣传和社会服务功能,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多次组织专家学者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讨,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现刊发一组关于“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研究文章,以飨读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民主的发展和践行,在多次重要讲话中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阐述,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新理念,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

  以群众史观为基础。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国家权力应当归属于人民。作为一个政治范畴,“民主”首先意味着全体人民共同统治和管理的权利。而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应当是在消灭阶级剥削的基础上,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

  具体到我国而言,“我们党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党之本,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并在一切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中国的协商民主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的。习近平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我们要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基本定性。一方面,协商民主的根本宗旨在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协商民主是我们党“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依靠人民来治国理政、管理社会的重要方式,通过协商探讨、民主集中,人民群众提出的真知灼见逐步被纳入国家社会管理的政策方针,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力量也得到了更好的发挥。

  以充实民主内涵为目标。习近平强调,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在我国,要全面推行人民民主,必须依靠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目标在于构建起包括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在内的协商体系,使人民能够以不同形式参与到公共生活之中,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充实民主的内涵,促进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在我国政治生活中齐头并进。

  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理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是人们共同生产、共同交往、共同统治的“自由人联合体”。“民主”也就不再意味着是一种狭义的国家政治制度,而是一种广义的人类自我管理、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社会形态。

  与此相应,中国协商民主的战略理想也不仅停留在通过协商来形成决策、解决问题,还包括培育人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养,促进公平正义、民主法制、文化繁荣的共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表明,通过阐述观点、听取意见、协商对话,人们的理性思考与分析能力得到提升,公共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被逐步激发,这不仅促进了个人自身的发展,也有助于形成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良性互动。可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在当今中国的具体体现和新发展。

编辑:吴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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