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
2月15日,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宣布开业,这是保监会自2015年1月23日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2016年6月22日正式许可筹建首批相互保险社试点机构后,批准开业的第一家相互保险社。
相互保险为什么引人关注?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教授认为,传统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股东和客户之间有一定利益冲突,这也是拖赔惜赔的根源。而相互制公司的经营者和消费者身份统一、利益一致。
由于相互制和股份制存在显著差异,现行《公司法》《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对相互保险形式并不完全适用,使相互保险公司在发展中面临很多不确定性。朱铭来认为,立法短板应及时弥补。
“保险机构必须有监管部门的资质认定并遵循保险监管规则,比如偿付能力、准备金、人员资质等,否则就只是互助组织、互助模式。”朱铭来指出,要警惕互助机构以“保险”名义进行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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