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本《三国演义》严格说来还算不上真正的“章回”小说,因为它并不分“回”,没有“第×回”的写法。它继承了传统史籍的写法,分卷,全书共二十卷。卷下又分则,全书共二百四十则。所谓二百四十“则”(也有人称“节”或“目”)只是现代研究者的说法,指的是一个情节段落。罗贯中只以故事题目相区分,也未标明“第×则”。罗氏虽然并未在每段故事前标明“第×回”,在他的潜意识里是把这二百四十个情节段落都视作“回”的。根据是,每则故事结尾,大多有“且听下回分解”之类,如卷一“刘玄德斩寇立功”结尾:“试看董卓性命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这说明他实际是把每则故事都看成一“回”,只是没有明确写出来罢了。一直到了明末署“李卓吾先生批评”的本子里,才按照已形成的惯例,把原有的两则故事合成一回,并明确标出“第×回”。
后来流行比较广的版本是清毛宗岗批评本。毛本在署名“李卓吾评本”的基础上,作了不少修改。如对参差不齐、文字不顺、上下两回拼合而成的回目加以修订,每回以七字或八字组成对偶句的题名,同时删除了繁琐的论赞。但毛宗岗本最大的贡献还在于对作品内容所作的批评文字。书前有一篇《读三国演义法》,每回又有总评和文中夹批,对《三国演义》的思想、人物、艺术等方方面面加以评论、解读,既表达了自己的思想、审美观念,对读者也有导读作用。比如他对第十回曹操杀吕伯奢及血洗徐州的情节有如下评论:“曹操杀吕伯奢一家是有意,陶谦害曹嵩一家是无心。曹操迁怒于陶谦,犹可言也;迁怒于徐州百姓则恶矣;至复迁怒于昔日救命之陈宫,则尤恶矣!恶人有言必践言之则必行之。前日杀吕家,是‘宁可我负人’;今日欲报仇,是‘不可人负我’。”又如在艺术上,他有如下一段论述:“文有正衬与反衬。写鲁肃老实以衬孔明的乖巧,是反衬也。写周瑜乖巧以衬孔明为加倍乖巧,是正衬也。譬如写国色者,以丑女形之而美,不若以美女形之而觉其更美。写虎将者,以懦夫形之而勇,不若以勇夫形之而觉其更勇。”表明他对正衬和反衬在塑造人物形象、强化人物性格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明确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