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校长龚克代表
修订《标准化法》促创新
26年前颁布实施的《标准化法》已不适应我国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体系的变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标准供给方式单一、难以支撑科技创新,标准交叉重复矛盾、导致产业规则混乱,标准整体水平不高、与产业发展失之同步等突出问题,不能满足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驱动的需要,亟须修订。
建议加快《标准化法》修订,按照“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在法中明确实施国家标准战略、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定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建立国家层面标准化协调机制、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力度等内容。同时确立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完善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建议明确“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禁止生产、销售、经营性使用和进口”。国家对标准实施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的结果应当作为企业质量诚信评价的依据。(记者 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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