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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欣一: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公民的监督与参与
来源: 检查日报 2015年3月5日12版发稿时间:2015-03-05 08:59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做客正义网谈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公民的监督与参与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做客正义网、人民网联合推出的“2015全国两会系列访谈”。记者闫昭/摄

  检查日报北京3月4日电(记者 王义杰 高鑫)“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对政府的问责机制,让公民更加有效地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去。”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做客正义网、人民网联合推出的“2015全国两会系列访谈”,就法治政府建设、如何减少刑讯逼供等问题与网友进行了交流。

  法治政府建设更需要民众参与

  回顾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侯欣一表示有两点印象非常深刻:一是政府主动简政放权;二是打造阳光政府。

  侯欣一说:“什么样的政府是法治政府?必须是权力有边界的。李克强担任国务院总理后,一再强调下放审批权,出台权力清单,实质是在划清权力边界。这两年来,政府在决策、行为公开化方面也是有目的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正在稳步推行。如果一个政府的行为都在‘阳光’之下,那么执政能力会大大提高。”

  在侯欣一看来,建设法治政府,只做到这些还不够。他建议建立健全对政府的问责机制,“法治政府必须是有承担的政府。虽然现在各地各级政府也在实行问责制,但问责机制不够规范,比如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问责,被问责者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被问责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复出等,都应当明确。因此要加强问责制度化、法治化建设。”他说。

  “法治政府建设不能仅靠政府自身自觉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动力来自于公民的监督、参与。”侯欣一指出,在目前的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公民的有效参与还不够。只有让公民有效地参与其中,法治政府建设才会更有力度和深度。

  再次建言设立“反就业歧视法”

  每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都有代表委员呼吁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的“反就业歧视法”,侯欣一表示,今年他将继续呼吁国家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作为一名大学教师,每年的大学毕业季我都能感受到毕业生在求职时的困惑与无奈,其中很多的困惑与无奈都源于现实存在的就业歧视。”侯欣一说。

  侯欣一认为当前就业歧视首先是传统的性别歧视,再有就是地域歧视与学历歧视。“许多用人单位在招生时公开说‘非985、211学校不要’,这就是学历歧视”。在侯欣一看来,用人单位可以对应聘者的知识能力有要求,但一个人能否达到这种知识能力跟毕业学校是不是985或211并没有绝对的关系。

  侯欣一说:“面对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求职者很困惑,在现有的制度下,维权成本昂贵且程序复杂,通过法治途径解决这样的问题,肯定比帮助个案解决更有效,也更符合实际。”

  侯欣一介绍,现在已有专家学者起草了相对比较完整的专家建议稿。建议成立专门的机构,受理这方面的诉求,并由专门机构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维权。建议稿还对维权后的救济渠道、救济方式等作了清晰的规定。他说:“这样一部法律如果能制定出来,再有效地推行,解决类似问题将会比现在要有力得多。”

  减少刑讯逼供应将看守所“中立化”

  这些年侯欣一一直坚持的一个提案就是看守所“中立化”。

  之所以执着于此,他解释说:“依照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现行体制是,看守所归公安机关监管。在整个案件侦破过程中,不排除会有个别侦查人员为迅速破案,可能采取刑讯的办法。”

  侯欣一说:“如果看守所‘中立化’,把已决犯和未决犯都交给司法部并由其监管,对被关押者人身安全承担职责,侦查人员要想讯问,必须通过司法部才能去看守所提人,这样一来,个别侦查人员想要刑讯逼供也几乎没有可能性了。”

编辑:赖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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