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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欣一:为设立“宪法日”鼓与呼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5年3月4日第2版发稿时间:2015-03-04 14:50

  原标题:为设立“宪法日”鼓与呼(我当代表委员这两年)

  2014年12月4日是一个载入中国法制史的日子,那天,我们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对于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国家来说,“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无疑是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而对于我个人来说,同样也具有特殊意义。自2008年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以来,7年间自己锲而不舍持续向国家提出相关提案,为设立“国家宪法日”鼓与呼。现在,提案终于变成现实,我内心自然感到莫大的欣慰。

  2008年初,我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当时自己就琢磨,作为一名来自于法学教育领域的社科界政协委员应该提交一份什么样的提案,履行自己的职责?

  我的考虑是:作为一个称职的委员,要想使自己所提的提案有价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尽量在专业领域里说话,不懂的坚决不说,该说的则必须要说。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建议国家设立“宪法节。”

  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查找相关的信息,看一看以往是否已有政协委员提过这方面的提案,避免重复。随后我又与自己的同行、法学院的宪法教师进行了多次沟通,听听专家们的意见。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

  为了进一步验证自己的想法,我又利用各种机会在一定的范围内听取社会上其他人士的意见。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自2001年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已明确规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有了法制宣传日之后是否还有必要设立一个宪法节,也是一个要通盘考虑的问题。社会各界对于我的想法,有支持的,也有不理解的。不理解的原因倒不是因为目前节日太多,而是认为解决不了问题。这种状况更坚定了我的想法。

  接下来我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查找资料。资料包括国内外学术界的相关讨论,其他国家类似的法律规定以及所取得的效果等。提案的撰写围绕着设定方式、具体时间以及节日的内容等,我一气呵成,很快把自己完整的思考变成了文字。

  在我看来,设立“宪法节”的意义大致有四:第一、在短时期内增强民众对法治的信心。第二,普及宪法知识,培养宪法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的习惯。第三,促使整个社会在宪法基础上达成共识。第四,提升国际形象。

  作为委员,我持续呼吁国家能够设立这个节日。如今,我能和全国人民一起庆贺这个节日,传播和光大宪法精神,是一种快乐。

  (作者侯欣一为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

  (记者叶晓楠整理)

编辑:赖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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