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海机场集团屡屡违背股改承诺的行为,我们不会再容忍。现在正在做准备工作,预计8月份将正式提起诉讼。”上海机场(600009.SH)的中小股东刘文正告诉记者。
在上海机场6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刘文正已向上海机场集团递交了律师函。此前,江钻股份大股东也曾因承诺的股改方案“兑水”,遭到投资者起诉,而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国华则向记者表示,目前投资者的维权行动仍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
在股东大会上,刘文正抛出的公开信得到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支持。受到鼓舞的刘文正决定将维权进行到底,网络上甚至有人开设了名为“上海机场维权指挥部”的博客。而刘文正亦仿效古人,作出了一篇《讨上海机场集团檄》。
针对诉讼的行为,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国华向记者介绍:“大股东违背股改承诺,投资者提起诉讼当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但遗憾的是至今还没有直接的证券法律法规的依据。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股改承诺虽然具有单方性和自律性,对于违反股改承诺的行为,应承担我国民事法律所规定的停止侵害、返还财产、实际履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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