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疾病已经成为导致重大公共事件的根源之一,《精神卫生法》的制定和出台,无疑有助于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和遏制精神病患者伤人的发生。
管健(南开大学心理学教授):尽管,《精神卫生法》的制定和出台困难重重,但这项法律的出台一定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这是因为,精神疾病引起的伤人毁物事件给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威胁和危害都很大,其中的一部分人成为公共安全的定时炸弹。另一方面,精神疾病患者虽然被人们普遍认为是高危险群体,但其实他们更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他们急需完善的立法的保护。
由于精神病人难以得到社会、家庭和工作单位的同情和帮助,又常遭嘲笑、戏弄或歧视,甚至失业、失学或被遗弃,导致每年都有很多精神病患者因不堪忍受病痛、不愿成为家庭的负担或受社会的歧视而自杀。据统计,我国每年有20万人以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是全球自杀者总数的1/5。我国还是世界上唯一妇女自杀率超过男性自杀率的国家,尤其是在农村地区。
但《精神卫生法》的出台却可以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结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为精神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制定准则,并为精神病的就业、教育和其他方面的权利制定准则。对精神卫生管理、精神卫生机构设置、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待遇和合法权利、精神障碍者的治疗、精神障碍者的各项权利等做出的详细规定,可以帮助解决精神病患者这个弱势群体的健康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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