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经济适用房的争论一直不断,近两届人大和政协会议也都针对其提出过议案。经济适用房的确起到了一些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作用,但诸如“开着宝马买经济适用房”的消息也已不是新闻了。有人认为它对真正困难的群众来说作用微小,有人认为它成了“杀贫济富”、“助长腐败”的工具。经济适用房为什么成了“鸡肋”?
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刘玉录认为,经济适用房从以售为主变为租售并举是一个很好的调整,而且应慢慢转向以租为主。刘博士说,现今的经济适用房制度还有待完善,一方面是经济适用房并不一定能真正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而可能是帮助了不该帮助的人,对于真正低收入的人来说,即使是二、三十万的房子买起来仍有困难,如果是以较低价位出租的形式,则可以使穷人真正得到实惠;另一方面来说,符合条件的人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后,如果经济条件好转,并没有相应的退出机制,而又使经济适用房失去了原本的作用。如果是出租的话,就比较易于调整。
刘博士指出,对于经济适用房,将来应该有售有租,并逐渐转向以租为主,多种形式组合来解决全社会的住房问题,并且在设定标准上还需多做研究,完善进入和退出机制,使中低收入者真正得到帮助,有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刘博士还表示,这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适用房由售转租的问题,而是自92年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也到了对住房商品化进行反思的时候,应根据现今的情况,进行新一轮的住房制度调整与制度创新,二次改革的周期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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