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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以体制机制改革与制度创新推进数实深度融合
来源: 经济参考报 2024年12月18日8版发稿时间:2024-12-18 15:5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赋能作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并与实体经济各领域实现深度融合。促进数实深度融合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必须进一步深化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制度创新,为促进数实深度融合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数实融合的核心内涵

  数实融合是数据要素、数字技术、数字理念等逐步融入实体经济各个领域和环节,从而带来实体经济效率提升的过程。

  从微观层面看,数实深度融合是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数字技术赋能下改变传统生产方式、组织结构和商业模式,驱动各类资源要素实现重组和优化配置的过程。

  从中观层面看,数实深度融合是通过数据要素和数字技术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从而实现数字经济和产业发展相互嵌入、叠加和深度融合的过程。一方面,数实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数实深度融合催生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从而显著提升产业运行效率。

  从宏观层面看,数实深度融合则表现为数字要素、数字技术赋能消费升级、投资增长和整个经济增长过程,并形成数字化、智能化社会经济运行系统,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外溢、渗透和扩散作用,驱动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促进数实深度融合必须强化制度保障

  实现数实深度融合,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必须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有效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第一,数字技术创新体制机制聚集数实深度融合的发展动力。在数实融合过程中,数字技术创新体制机制是数字技术创新活动的制度保障,是提高数字技术创新水平、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驱动力。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为促进数实深度融合,迫切需要布局发展前沿科技,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力量进行先进技术攻关,实现系列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为此,需要健全数字技术创新体制机制,以数字技术与各领域融合应用为导向,加快推进数字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畅通数字技术成果转化渠道,促进数字技术在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中的成果转化和应用,从而为数实深度融合夯实技术底座。

  第二,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筑牢数实深度融合的产业根基。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四部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的主要构成部分。构筑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一个重要方面是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政策体系,通过相关产业政策的实施引导经济资源向数字产业倾斜,推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从而为数实深度融合筑牢产业根基。完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可以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有效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流向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为加快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及发展数字经济、智能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赋能增效,从而促进数实深度融合。

  第三,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开拓数实深度融合新空间。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与核心。相对于农业、服务业,制造业是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产业,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能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强大的驱动力。制造业数实融合包括企业内部全领域、价值链全周期、产业链全生态,涵盖要素、技术、设施、流程和产品等多个方面,能够有效发挥数字技术的叠加、倍增、放大效应。可以说,制造业是数实深度融合的重点产业部门,重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对促进数实深度融合具有基础性、主导性作用。

  第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夯实数实深度融合的基础支撑。数字基础设施实现了数据的高速传输和实时交互,为经济社会各领域实现数字化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数实深度融合提供了重要支撑。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显著的技术溢出效应,能够加速知识、信息流动,带动地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另一方面,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具有规模效应,能够助力更大规模交易市场建设,为数实深度融合提供海量数据。可以说,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实深度融合不可缺少的硬条件和强支撑。进一步优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既有效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有效引导、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又有效动员和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数实深度融合提供坚实基础支撑。

  第五,数据要素市场体制机制积蓄数实深度融合的新动能。从根本上说,数实深度融合是传统企业在数据要素、数字技术赋能下实现生产方式、组织结构、商业模式数字化转型的过程,其中,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是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条件。只有在高质量生产数据、消费数据供给下,企业才能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和消费者偏好调整机器参数,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供需匹配程度,从而实现降本增效和供需协同。因此,对于数据的开发利用和共享,包括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和数据安全监管等方面,均影响着数实融合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制机制,为数据开发利用和流通交易建立基本标准和规范,从而为促进数实深度融合提供有力数据保障。

  第六,数字平台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数实深度融合的平台支撑。作为数字经济运行的重要组织形式和资源配置方式,数字平台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构建起一个开放、共享、协同的网络空间,通过提供先进的信息技术工具和服务,推动实体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并在数实深度融合过程中,发挥技术赋能、数据共享和价值协同等重要作用。然而,在数字平台强大的网络效应和低边际成本作用下,平台经济也会呈现“赢家通吃”、主体垄断等现象。健全数字平台监管体制机制有利于规范相关主体行为,促进数字平台发展,更好发挥数字平台产业组织作用,扎实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有效服务于数实深度融合。

  加快健全相关体制机制 促进数实深度融合的对策选择

  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加快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数实深度融合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第一,健全数字技术创新体制机制,驱动数实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一是健全促进数实深度融合的科技—金融—产业良性循环的体制机制。超前谋划和统筹部署前沿数字技术的科研攻关目标任务,构建多元化基础前沿研究投入体系,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二是健全促进数实深度融合的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紧扣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培养国家战略人才、拔尖人才和急需紧缺创新人才,全面支持数字技术创新发展。

  第二,构筑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保障数实深度融合再上新水平。一是形成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长效机制。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扶持,通过提供专项贷款和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建立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体制机制。在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平台为载体加快实现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三是完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发挥数字产业集群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集群内企业协同创新,驱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

  第三,重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拓展数实深度融合新空间。一是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的投入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发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等政策的作用,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综合成本和税收负担。二是健全强化重点产业链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围绕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梳理,加快产业链垂直整合和跨领域横向拓展。全面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提升重点产业链实力、集聚水平和创新能力,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第四,优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筑牢数实深度融合根基底座。一是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促进各类基础设施集约共建、优化布局、开放共享,提高建设效率和应用效率,实现新型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更好支撑产业升级、融合、创新。二是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健全重大项目分类分层分级协调机制,强化项目全周期闭环管理,建立重大项目监督考核机制和评估机制。强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要素保障,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和市场运作的投融资体系,强化政府统筹,营造有利环境,促进资源向新型基础设施聚集。

  第五,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制机制,释放数实深度融合新动能。一是健全数据产权制度、估值制度和分配制度等基础制度。制定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建立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平台,探索提高数据流通效率和收益分配公平的有效手段,鼓励部分地区先行开展试点。制定数据规范,定义数据标准,建立统一的数据市场交易规则,明确数据交易的标准规范及合规性评估办法。二是健全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机制。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促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开放。构建数据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的开发利用,实现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

  第六,建立数字平台监管体制机制,促进数实深度融合安全有序推进。一是建立引导平台企业合规经营的立体监管体系。政府引导平台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和合规监督配套审查机制,通过合规审查评估方式督促平台合规落实,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二是健全平台经济监测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技术赋能实现政府对平台企业全流程监管,提升对平台经济的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平台违规风险预警能力,在技术赋能下加强对利用数据、算法优势实行垄断行为的研判和预警。

  (作者:杜传忠系南开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张榕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

  原文链接:http://dz.jjckb.cn/www/pages/webpage2009/html/2024-12/18/node_9.htm

  新华社客户端转载:https://h.xinhuaxmt.com/vh512/share/12324809?d=134db42&channel=weixin

  审核:韦承金

编辑: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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