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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中外专家共话中国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来源: 《天津日报》2021年10月1日第3版发稿时间:2021-10-11 15:03

  本报讯(记者 李国惠)9月29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期间,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回应与举措”云上边会顺利举行,来自中国、法国、埃及、斯里兰卡、老挝和朝鲜等国的50余位专家学者参会并研讨。

  会议由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教授主持,与会嘉宾围绕行动计划回应了哪些新的人权需求,制定了哪些具体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并展望行动计划实施的前景和可能产生的结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来自法国普罗旺斯艾克斯法学院的诺伯特·鲁兰教授作了《关于人权的普遍性问题》的发言,他指出,每一个国家对人权问题都会有结合自己国家文化背景的理解、描述、调整和适用方法,不同的国家需要结合各自的文化背景对人权内容进行合理的诠释。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赵树坤教授在《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效果与继续推进》的发言中认为,第三方评估是监督、促进行动计划落实的重要机制,第三期行动计划的评估首次由第三方完成,中国人权研究会与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具体受委托承担评估工作。第三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得到了全面的实施,行动计划中所设168项目标和任务没有遗漏,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完成,很多约束性指标提前或超额完成。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副教授作了《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环境权利保障的新规定》的发言,她指出,新行动计划的突出亮点是把环境权独立成章,这首先基于解决环境问题的客观要求。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是目前全球三大环境危机,以权利为基础的办法将有助于解决不平等问题,确保保护社会所有成员,特别强调处于脆弱处境的人。中国的环境权保护是在国家生态文明战略下展开的,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权相互依托,环境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与归宿。

  此外,在互动环节,与会嘉宾热烈讨论了中国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高度赞扬了中国在人权保障领域取得的进步,尤其是在减贫和特定群体权利保障方面成就突出,并为世界其他国家树立了典范,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模板。

  斯里兰卡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Rajmi MANATUNGA女士指出,中国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内容丰富全面,与传统计划相比,新计划纳入了工商业与人权的内容,强调了企业人权责任,非常值得推荐和鼓励。中国的人权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和进步,尤其是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领域取到了非凡成就。提前完成减贫目标,令人印象深刻,在国际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老挝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常驻副代表Sitsangkhom SISAKETH先生认为,中国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符合中国的社会文化背景,关注特定群体的权利保障,致力于解决贫困问题,这些都是人权保障的基本内容。中国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发布和实施为各国提供了很好的例证和模板,希望中国能够分享未来落实和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经验,为其他国家提供学习借鉴。

  朝鲜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副代表PANG Kwang Hyok先生指出,中国政府连续制定和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值得各国学习。中国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有利于实现人的福祉,广泛关注不同的群体,全面覆盖所有人的权利。朝鲜会一直支持中国政府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内容,并祝愿中国圆满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http://epaper.tianjinwe.com/tjrb/html/2021-10/01/content_153_5102861.htm

编辑:郝静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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