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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依法战“疫”:划清司法“红线” 谁也不可“越线”
来源: 中新社发稿时间:2020-02-16 12:00

  中新社北京2月11日电

  中新社记者 张素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1日发布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七类犯罪。

  而在前一日,“两高两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意见,提出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对中新社记者说,这份意见把疫情中可能涉嫌的犯罪及定罪处罚再度予以明确,“将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常健也表示,这份意见对于依法防控疫情起到重要作用。“当前这种应急状态下,最重要的是维护秩序,令行禁止。”他说,印发意见、发布案例,对公民权利加以必要的约束,将加强对社会秩序的维护

  故意传播病毒怎样定罪?趁机哄抬物价如何严惩?意见衔接现有法律规定,提高了疫情防控法治体系的实效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司法机关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严格依照刑法和意见,对有关案件作出公正、恰当的处理。

  疫情暴发以来,司法机关已办理一批案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防控管理、并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为筹集资金偿还购买毒品的欠款,抢夺正在进行入户走访的防疫工作人员的肩包,两名被告人胡某某、毛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这些来自疫情最为严重的湖北的判例表明,法治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受访专家同时注意到,“两高两部”印发意见约束的对象既有公民,也有公职人员。执法司法政策第七条“依法严惩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面向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截留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用于防控新冠肺炎款物的国家工作人员,意见划清一条条“法律红线”。

  有评论称,疫情当前,严字当头,只有将“法律红线”拉得更紧,使法治真正成为增强“社会免疫力”、提高“整体战斗力”的良方,才能更好地保护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受访专家也强调,疫情当前,在对公民权利加强法律约束的同时,相关部门不能“越线”。常健举例说,患者个人隐私被暴露、基本生存权利未得到保障、公民财产被非法征用,都是“越线”行为,应依法追责。

  近日有报道称,武汉部分高校宿舍被临时征用时,学生私人物品被丢弃、堆积。其中,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10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称存在个别人员为赶进度,整理不细致、处置不当的情况。

  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主任易胜华在受访时说,在多种方式可以实现该征用目的的情况下,上述高校行为不具有合理性,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也超出了必要性和适当性,存在侵权行为。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完)

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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