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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理解创新经济(刘刚)
来源: 2019年09月11日 中国社会科学报 第4版发稿时间:2019-09-17 11:12

  作者:刘刚   

    在改革开放政策推动下,中国在2001年就成为“世界工厂”。为了实现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2006年,国家正式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发展,如何通过创新引领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实现从制造经济向创新经济转变,成为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而如何理解创新经济,尤其是创新经济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成为当前理论界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

    以知识创造为主导

    任何经济形态都属于特定的复杂技术经济社会系统,包括四个基本要素:集聚的经济行为主体、技术、组织和制度。其中,经济行为主体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技术是指经济行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所依赖的技术体系,组织和制度则是指经济活动的组织方式和制度结构。作为复杂技术经济社会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四个基本要素之间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非线性关系。它们之间相互依存所形成的复杂网络结构,共同构成和决定着技术经济社会系统的具体形态和发展模式。

    技术经济社会系统所从事的活动包括两种类型:探索和利用。探索是指新知识的创造及其商业化,表现为包括新产品的研发、设计和开发在内的创新活动。而利用则是指现有知识的巩固、强化、利用和扩散,主要表现为标准化和成熟产品的生产和制造活动。在熊彼特看来,基于知识利用的技术经济社会系统属于循环流转体系,而创新则是打破循环流转体系和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因。

    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中,知识利用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创新则属于偶然事件。随着工业革命时代的到来,尽管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强大,但是从经济发展的关键推动力看,起主导作用的仍然是知识的利用。科技创新则属于决定经济长周期的变量。进入20世纪70年代中期,随着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发生和发展,人类迎来了信息和知识经济时代,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先后步入以知识创造为主导的创新经济发展阶段。

    与以知识利用为主导的制造经济相比,创新经济以知识创造为主导,创新是现实经济中的惯例化和常规化的活动。现实经济中占主导的经济行为主体不再是生产型企业,而是创新型企业。经济活动不再是以追求规模经济为目标,而是为了追求持续创新和速度经济。创新主体不仅包括企业,而且包括政府、大学、科研院所和中介组织。社会资源配置的重心是新知识的创造及其商业化。同时,以创新为主导的经济系统不仅依赖包括交通在内的一般基础设施条件,而且还依赖创新生态系统和创新环境的建设。

   高度的复杂性

    与传统经济相比,高度的复杂性是创新经济的基本特征。当经济活动以创新为主导时,资源配置的对象不再是一般的商品和物质要素,而是知识和技术。创新的主体不仅包括一般消费者和厂商,而且涉及作为知识生产者和传播者的大学、科研院所和中介组织。同时,新知识的创造及其商业化是高度不确定的,从概念创意到产品设计再到规模生产,存在着一个被称为“死亡之谷”的过程。同时,与知识的重组相对应,无论是组织和制度都更加复杂、精细和专业化。

    理解高度复杂的创新经济学,需要新的理论和方法指导。1994年,在圣塔菲研究所(Santa Fe Institute,SFI)成立10周年时,霍兰(John Holland)正式提出复杂适应系统(Complex Adaptive System)理论,为我们真正理解和解释创新经济学的形成、发展、演进的规律和机制创造了条件。

    与传统组织不同,从事新知识创造及其商业化的组织,创新主体是多元化的,不仅包括企业,而且包括大学、科研机构、政府、客户和中介组织,是一个复杂网络。一个组织的持续创新能力来自于网络持续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尤其是能够在相互联系和协同过程中整合资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进入21世纪,网络空间的发展进一步降低了多元创新主体实施知识重组和商业化的成本。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物联网的发展,网络空间可以映射人与人、人与物甚至是物与物的关系,为知识和技术的积累和重组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作为网络空间的基本组织形态,平台实现了商品、要素、知识和技术的在线化和数据的实时在线共享。商品尤其是服务要素的在线化,进一步增加了知识重组、创造和商业化的可能。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创新经济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创新经济1.0和创新经济2.0。创新经济1.0主要是指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新经济,以IT和ICT产业为主导产业。而创新经济2.0则是指2005年之后兴起的基于网络空间的创新经济。在创新经济2.0阶段,创新活动不仅是现实经济的常规化和惯例化活动,而且因为服务要素的在线化,使创新活动更加广泛和民主化。在网络空间的帮助下,经济社会中从事创新的主体日益多元化,创新主体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知识社区的出现使知识交流、重组和积累的成本大大降低。众包的出现和群体智能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创新主体之间相互联系和协同。通过线上和线下空间的融合发展,新型创新生态系统成为创新经济发展的基础。

    构建中国特色的创新经济

    随着市场需求、要素资源和环境约束条件的变化,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与高速增长阶段不同,高质量发展是在基于新科技革命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重构过程中创造的新经济形态和发展阶段。作为新经济形态,高质量发展属于典型的创新经济2.0。

    高度发达的网络空间,为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据2018年8月20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的网民规模达到8.0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7.7%。其中,移动网民规模达到7.88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

    基于网络空间的发展,以数字和智能科技产业为引擎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在中国已经发生和发展。第四次工业革命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共生共融,是高质量发展的逻辑主线。只有从这个角度看,才能科学地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创新经济形成和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基本特征。

    第一,中国特色的创新经济是基于第四次工业革命,以数据和计算为驱动力的新经济。从产业形态看,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产业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以数据和计算为产出的核心产业部门;二是融合产业部门,包括核心产业部门与现有产业融合过程中创造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两个产业部门的发展及其良性互动,共同构成了我国经济转型和创新经济发展的关键推动力。

    第二,随着网络空间的发展,现实经济活动的资源配置方式日益多元化。经济资源配置方式不仅包括市场、企业和政府,而且包括平台。其中,网络平台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第三,资源配置的重点不再是一般的物质要素,而是包括知识和技术在内的服务要素。随着服务要素的在线化,资源配置不再受到地理空间的限制。即使在远离城市的偏僻乡村,经济行为主体同样可以获得稀缺的服务要素。

    第四,与资源配置对象和方式变化相适应,生产的组织方式和制度结构同样将发生重大变革。“网络平台+服务+中小微和新创企业”的组织方式,将成为推动创新经济发展的基本形态。同时,以知识重组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变革,要求生产的制度结构更加精致和更加有效地促进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和协同。

    第五,包括政府和企业在内的经济行为主体的边界日益模糊。政府的职能不再是一般的管理和管制,而是构建有效促进创新活动健康发展的治理体系和创新生态系统。简单的线性管理,尤其是政府干预可能使创新在初始阶段就被抑制。因为大量的创新源于偶然试错和知识重组过程,在适应市场的过程中,可能会对多种备选技术路线和方案进行筛选。在报酬递增规律的支配下,某个占优的技术路线和方案可能脱颖而出,成为主导方案。充分尊重市场和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形成有效的创新治理体系和构建创新生态系统,是政府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表现。

    (作者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

编辑:韦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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