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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做公益,为“律师”二字赢得更多尊重
来源: 天津日报2018年8日9版发稿时间:2018-02-08 21:38

口述 杨威 撰文 徐雪霏

  日前,由司法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守望初心──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揭晓仪式在央视播出,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杨威作为我市唯一一名律师提名者荣获此殊荣。杨威1998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凭借对律师职业的执著和热爱,她辞去稳定的工作,创业成立了律师事务所。走过十几年创业路的她仍不忘初心,律师事务所逐渐壮大,获得了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杨威本人也获得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等称号。

  从小向往成为律师

  曾是天津最年轻律所主任

  记得从南开大学法学院毕业那年,老师希望我留校任教,父母也认为这是最好的选择,毕竟留在大学里很安逸。我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放弃,去选择更富挑战性的律师职业。

  从小我就向往成为一名律师,我很喜欢胡乔木先生为律师提写的经典诗句:“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走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你视一切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当我第一次读到这首诗时,我从中读到了不容推脱的职责,那就是律师的社会责任。

  律师在人们眼中是光鲜的职业,只有我们律政人才知道这其中要付出多少努力和汗水。在我看来,律师的价值不是办案大小、收入多少,而是为社会化解多少难题,为当事人解决了多少困难。

  刚毕业时,我每天坐在办公桌前处理文案,领着固定工资,很快我就意识到,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心中仍有一份律师梦,我想去实现它。为了成为合格的律师,我能做的只有不怕苦,不怕累,比别人多花心思,多花精力。2003年“非典”期间,人们很少出入公众场合,正巧我快要进入临产期,律所担心我的身体,准许我在家待产,可我还是放不下手里的工作,每天挺着大肚子穿梭在各个法院和当事人之间。

  一次我到河北区法院参加庭审,法官们看到我都很意外:“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到处跑,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想想肚子里的孩子,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律师。”不久后我又到高院去取判决书,一进办公室,法官们都愣了,对我再次说了同样的话。我笑着说:“这是最后一趟了,只有把这个案子的判决书交到当事人手里,我才能放心地去生孩子。”

  其实,那个案子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经济纠纷案,当事人是一家小厂,与另一家企业有业务往来,常年供应羊绒,但却好多年拿不到货款,这次经过一审、二审,当事人希望尽快拿到判决书,回去也好有个交代。拿到判决书后,我立即去见当事人:“这回你可以放心了,我们赢了官司,剩下的就是执行了。”当事人见我在这时候还为他的案子到处奔忙,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后来案子执行得也很顺利。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只要一工作起来,其他的全顾不上了,家人也常埋怨我,嫌我不关心家庭,不注意自己的身体。但也正是凭借我对律师事业的热爱,我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2004年,我考下律师执照,创办了允公律师事务所,成为天津最年轻的律所主任。当初在为事务所命名时,我想到了南开大学的校训──允公允能,日新月异。“允公”是大公,要发扬集体主义爱国思想;“允能”是做到最能,要具备现代理论才能和实际工作能力。我认为,律师要将自身事业同国家战略发展结合起来,承载为国家发展效力的使命与担当。

  律师不能只在办公室和法庭上

  社会责任是律师第一职责

  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是我一生的梦想,要将这份梦想维系下去,却不那么简单。创业之初,律所几乎就靠我一人支撑,每天到处跑案子,出席庭审,还要跟进律所的装修进度,再加上我的女儿才刚满一岁,正是最需要我的时候,家里、律所两头跑,高负荷的工作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但我知道走到今天这一步太不容易,如果放弃,那之前的努力也就白费了。这是我的梦想,我要自己来守护。

  律所成立14年,我和我的团队办过无数大大小小的案子,但律所成立之初的一件案子让我至今记忆犹新。2006年,河南省来津务工人员尹某,打工的第二天就在工地触电身亡,在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问题上,施工单位和死者家属发生分歧。死者家属十几个人来津要找施工方讨说法,从没遇上过这种阵势的施工方不知所措,找到我,希望我可以从法律角度与死者家属协商。我赶到现场,了解整个案件的细节后,我明白这样的案件确实棘手,但只要双方互相理解体谅,其实可以和平解决。

  我对施工方说:“事情已经出了,希望你们站在死者家属的立场上考虑赔偿问题,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其他事情我来做。”随后,我又与死者家属协商。起初十几个死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不愿意与我交谈,但在我的不断劝说下,他们渐渐平复了情绪,我对他们说:“我很同情你们的遭遇,但人死不能复生,现在需要你们冷静下来商谈赔偿问题,我会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做施工方的工作,让他们最大限度地补偿你们,好让死者安息。”

  近一周时间的商谈,我每天都吃住在工地,反复做着死者家属和施工方的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谅解协议。除了赔偿款,施工方领导和员工还主动为死者家属捐了款。为了不留“后遗症”,施工方提出希望我能以律师的名义为他们做个见证,于是,我利用“十一”长假期间,和所里两名年轻律师一起驱车492公里,把30万元赔偿款和死者骨灰送回家。

  那天夜里的场景,现在回想起来仍历历在目。那是一个贫穷的小村庄,那天下着雨,道路坑坑洼洼,没有路灯,周围黑漆漆一片。远处,村民们拿着手电和棍棒等在村口,手电是给我们照路用的,棍棒是防备我们不给钱的。当我们在村干部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将30万元赔偿款交到死者家属手里,死者的母亲和孩子都流下了眼泪。临行前,死者的母亲和村民们把我们送到村口,紧紧握着我的双手对我表示感谢。车已开出很远,我回过头看,他们仍在原地冲我们挥手。经历了这次案件,我深刻体会到作为律师的那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感。

  全心全意做公益事业

  以智慧和品格赢得尊重

  这些年从事律师工作,见到了太多需要帮助的人,我更加热衷于公益,时常带领律师到企业宣讲法律,到社区义务咨询,到未成年管教所送书送关怀。2008年,天津市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团成立,作为团长,我带领服务团20支小分队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宣传法制思想,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诉求,组织开展了不同规模的法律咨询活动648次,法律讲堂110余场,参与全市普法宣传活动25次,受众对象达10万余人。我希望可以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2年,正值金融改革先行先试,天津成立了某商品交易所,成立不久,交易所就遭遇一起5000余万元的纠纷。案件一旦发生,交易平台的信用将土崩瓦解,而且交易所根本无力支付诉讼费,更不要说律师费。可如果不进入诉讼程序,问题又无法解决。

  难题交给了律师,这件难度大、风险大、没效益的案子,经过我所党支部几位律师的研究,通过多方采集证据,使对方认识到可能面临败诉风险。同时,通过诉前保全措施,使对方主动重回谈判桌,案件在最短时间内以和解告终。虽然代理这个案子我们在律师费上“吃了亏”,但这样的亏,我们吃得开心。当事人对我们既感激又愧疚,发自内心地表达了对律师职业的尊重。我们以律师的智慧和品格赢得尊重,在我们心里,这比律师费要贵重得多。

  作为律师,如何赢得尊重,实现梦想,我想首要的是,一定要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业务水平。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件,某学校因建设校舍拖欠银行贷款被起诉,我们作为校方代理人参加诉讼,由于银行一方在起诉前没有进行充分调查,因此,诉讼主体出现错误。对于银行的失误,我们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举证责任在银行一方,但这势必导致诉讼时间拖延,即使法院主动调查也要颇费一番周折。我们找到学校一方说明原委,主动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法官,案件很快审结,领判决书时,法官露出了感谢的微笑。

  在我看来,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与法官、检察官是法律的共同体,三者在法治建设中所担当的角色不同,发挥的作用不同,但追求的目标却是一致的,唯一的,那就是公平正义。因此,律师应当与法官、检察官共同配合,共同担当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以善小而不为”,我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为“律师”二字赢得更多的尊重,先“有为”,方“有位”,才“有美”。

    http://epaper.tianjinwe.com/tjrb/html/2018-02/08/content_9_2.htm

 

编辑:吴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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