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璐
建设智慧城市有利于提升城市整体的公共服务效力和发展竞争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
有学者提出,智慧城市建设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必然选择,其成功的关键在于每个城市因事因地制宜解决问题。
机遇与挑战共存
建设智慧城市机遇与挑战共存。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张毅表示,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不断出现,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推动力。但不平衡的发展阻碍智慧城市建设,“数字鸿沟”影响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卫东表示,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智慧城市建设大有可为。但他也表示,目前建设过程存在跟风现象,有些地方对智慧城市建设的必要性缺乏清晰认知。
在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黄乾看来,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城市管理创新和社会公共服务改革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良好契机。此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但需要说明的是,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定位不清、投资不足、管理体系落后、相关法规建设滞后和信息安全等问题。
明晰市场主体责任边界
谈及政府和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关系,受访学者表示,建设智慧城市,政府要“正确定位”和“主动归位”,企业要“大胆站位”。
黄乾表示,政府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加强协同合作的同时,也要明晰政府和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责任边界。政府的重点责任应该在制定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完善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产业政策、营造智慧城市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企业等市场主体应积极发挥智慧城市建设的主导作用,积极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中。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兰冰对“政府统筹、市场主导”的原则表示认同。李兰冰表示,政府的角色主要体现在:明确智慧城市的建设机制与建设模式;统筹安排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对智慧城市以及相关企业运行进行监督与管理;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可控。企业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组织资源、要素进行有效的智慧城市建设活动;探索智慧城市或者某具体运行模块的建设机制与运行方式创新;提供高效、便捷、智能的城市服务,成为智慧服务与智慧功能的平台运营商或提供商。
此外,张毅表示,要将社会公众的重要性纳入考虑范畴。社会公众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需求方,是智慧城市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的重要力量。
智慧城市建设主要是通过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升级城市发展水平和城市治理水平。刘卫东表示,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城市的主体——政府、企业和市民的积极参与,各尽其力。
提高群众获得感
建设智慧城市旨在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城市生活需求,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在张毅看来,智慧城市是以人为本的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是智慧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要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
在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过程中,李兰冰认为,一是要以细致的市场调研为基础,深入准确地识别群众需求,真正实现智慧城市建设的便民惠民基本导向。二是因地制宜,结合城市地理区位、历史文化、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等条件,选择适宜城市发展的路径与模式。三是对智慧城市建设进行营销与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智慧城市的进展、功效与作用。
“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黄乾表示,一方面,要将智慧城市建设与群众的教育、医疗、养老、交通、文化休闲等需求紧密结合起来,以群众的需求构建普惠化的智慧城市。另一方面,应大力推进基础智能应用广覆盖,缩小群众之间的“数字鸿沟”,夯实智慧城市建设的社区基础,让群众共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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