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分别与12家医院签署合作协议,确立战略合作关系,将在医疗技术服务、科研平台建设、教学研究改革、医学人才培养等方面紧密对接,深度融合。此次合作是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召开后,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发布后,第一个中管高校与省级所属地方医院的医教研全方位协同。
这12家医院分别为: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天津市口腔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南开医院、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四医院。
根据协议,南开大学与各医院在医、教、研、管等方面全方位合作,各大医院将承担南开大学医学院的临床教学任务,包括临床授课、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南开大学对各医院开放图书资源、大型仪器平台和医学科研基地,并提供医学继续教育平台;各医院可依托南开大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双方联合组建高水平科研团队和平台,共同向国家卫计委、教育部和科技部等部委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和高水平科研平台;实行人事双聘制度,南开大学聘任医院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为学校教编人员,南开大学研究生院将直接为医院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分配招生名额,可按照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招收研究生;南开大学在各合作医院拟成立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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