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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先秦法家人性好利说与社会转型(下)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5月3日4版发稿时间:2016-05-06 08:02

  刘泽华

  当政者面对人性好利与社会的转型

  由人性好利而得出的政治原则,就是一切政令政策要建立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之上。只有物质利益才能调动臣民,并为君所用。《管子·形势解》说:“人主之所以令则行,禁则止者,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恶也”;“法立而民乐之,令出而民衔之。法令之合于民心,如符节之相得也,则主尊显。故曰:衔令者,君之尊也。人主出言,顺于理,合于民情,则民受其辞。”《管子·明法解》说:“明主之道,立民所欲,以求其功……立民所恶,以禁其邪。”《管子·君臣上》说:“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管子·禁藏》说:“居民于其所乐,事之于其所利,赏之于其所善,罚之于其所恶,信之于其所余财,功之于其所无诛。”细细考察,法家并不是简单地排斥道德,只是好利与道德不在一个层面。道德必须建立在物质利益基础上,“衣食足知荣辱”。有时法家也承认人有不同的品性,《韩非子·显学》说:“夫智,性也。”《韩非子·饰邪》:“乱弱者亡,人之性也。”《商君书·画策》说:“圣人有必信之性。”《商君书·错法》说:“夫圣人之存体性,不可以易人。”

  总的来说,法家认为当权者的责任不是要改造人的本性,而是应该适应人的好利本性,高明君主的妙术之一是搞好利的排列组合,用权力开通所需要的利途,堵住不需要的利途,从而使人们追逐利益的活动汇成一股合力,以利于君主或为君主所用。法家用利的观点考察人们的一切活动,所说的“以人为本”就是以利治民,也正是这个利字推动了整个社会的运转。反之,如果有人不好利,或不以利为生活之目的,法家认为这些人就无法被利用。

  法家抓住人性好利这一普遍事实,也就抓住了时代的牛鼻子。法家以此为据策划变法、创建新法和制定政策,他们的目的是强化君权、赢得战争,但在客观上却促进了社会的转型,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为了把农民推向耕战的轨道,抓住农民渴望田宅的大势,通过国家授田制,从而使小农经济普遍化,并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以便征收赋税、兵役。小农的普遍化,再加上铁器的推广,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由于普遍实行军功爵制和推广郡县制,打破了原来的世卿世禄制,官僚制逐渐成为行政主体,并形成军功官僚地主制;由于奖励军功和谋略,争战与社会改革互相促进,最后出现了秦的大统一的政治格局;由于利途是由君主策划和制定的,君主无疑得到的利最大,王权主义变得更加强势。

  这几点是荦荦大者,社会转型还表现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这里不能一一叙述。

  迷恋儒家原汁原味的道德只能是抱残守缺

  法家人性好利的观念对今天也有重要的启示(他们那一套利导、利诱、利用则另当别论)。我们应该勇于面对现实的利益是人们最为关注的这一客观事实。我们总是说“有利于”什么什么,难道不是首先讲物质利益吗?凡事衡量利弊,不是凸显利吗?大的利益问题是整个民族如何实现“小康”,小康之后还有“大同”。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历史过程,慢不得,也急不得。如何实现“小康”?首要的是发展,没有发展就无法实现利民、改善民生;如何实现发展,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能靠市场化的经济来推动。市场化的内在动力主要来自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我们不应回避这个基本的事实。

  但人们的利益是很不相同的,利益的不同引起了各式各样的问题和诸多矛盾。如何解决矛盾和问题,以我之见,主要是通过博弈和契约来取得利益的协调和相对平衡。博弈的本意是下棋,其基本含义就是在一定条件下,一个人或一个团体,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与对方进行攻防,从中各自取得相应结果或收益,当然也包括承担失利。简单说就是有规则的竞争、协商、“讨价还价”,有时也会有激烈的争斗。契约的起源很早,各种盟誓就是,西周许多金文就是契约,《周礼》中所说的“书契”、“质剂”、“盟诅”、“约剂”、“剂信”、“两剂”、“丹图”以及“约”、“质”、“剂”等,都属于契约。诚如慎到说的“书契所以立公信也”。契约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现代社会,大而言之,国家行政的法规本质上应是与人民的契约。商业和人际交往的契约不胜其数,小到个人的遗嘱等。契约的重心是明确利益界限。

  有些道德家鄙视利益、博弈、契约,认为是等而下之的玩意儿。这类的认识看似很高尚,其实是很狭隘的。以人民为基础的博弈和契约的普遍化是道德提升的强大动力。道德属于历史范畴,随历史的变化不断更新,有些词汇可能是传统的,但其内涵是不断更新的,没有固定不变的道德。古代儒家倡导的道德与当时社会体制是配套的,如果把古代儒家任何一项道德“原汁原味”摆出来,我敢断言,都不能适用于现代社会。一些人迷恋于儒家的“原汁原味”的道德,只能是抱残守缺而已。

  这里说一个具体事例,许多人把假冒伪劣归咎于人们的好利,是道德的堕落引起的,其实在儒家道德官方化时代,假冒伪劣少吗?独尊儒术之后官僚的主体是儒者,翻开历史,有几个是清官?《红楼梦》中荣国府是诗书之家,可焦大却说除大门外两个石狮之外没有一个是干净的。的确,为追逐利益固然会产生假冒伪劣等等,但利益的博弈和契约的发展也可以增加诚信度。市场发展中出现的许多问题,行政处罚、提高道德自觉固然很重要,但主要是由发展市场来纠正。商业发展需要的诚信远比玄说道德更有力。市场绝对不排斥诚信,有规则的竞争反而能有效提高诚信,品牌效应就是明证;契约的普遍化和相应的法律保护更能促进诚信的实现。

  总之,我不大认同玄言儒家的道德,传统的道德固然有许多可以借鉴的因素,“问题”意义值得珍重,但时代决定了应该让道德与时代相适应,要依据社会的新发展来创立新道德。不同于儒家道德的核心是亲亲和尊尊,现代应以人民为基础、围绕博弈和契约为主线来创建一系列的新道德。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编辑:聂际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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