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南开大学 >> 南开要闻
【两会南开之声】侯欣一:建议刑诉草案增加配偶子女拒绝作证权规定
来源: 中国网发稿时间:2012-03-10 11:02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 陈训迪/摄

中国网3月8日讯(记者 陈训迪)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高了司法机关惩治犯罪的能力,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积极作用。”今天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同时,他也指出,这次刑诉草案修改变动很大,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在刑事诉讼法规定严禁刑讯逼供的基础上,增加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

“‘不得强迫任何人自己证实自己有罪’,这条表述语言有待完善,相当一批法律界人士认为应将‘证实’改为‘证明’比较好。”

侯欣一指出这两个词存在差距:“证实只是证明是事实,而证明则是根据确实的材料判明其真实性。”

对于刑诉法草案规定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侯欣一表示:“这6个月时间需要细化,因为涉及刑事诉讼审判过程有三个阶段,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最后是法院起诉,所以刑诉草案应明确这6个月指的是3个阶段加起来的时间还是其中1个阶段的时间。”

修正案草案还增加规定了拘留、逮捕后及时送看守所羁押,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和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制度。侯欣一表示要突破这个规定很容易,关键还是要参与诉讼的几方都建立制约机制,否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此外, 刑诉法草案规定允许被告人近亲属不出庭作证,“这条规定保护了家庭关系和谐。”侯欣一说。

不过,侯欣一认为,刑诉草案允许近亲属不出庭作证,还应具有拒绝作证权,“大多数国家亲属都有这个权利,这也是法律出于保护亲情、职业道德或宗教信仰的需要。”

“你找我,我可以不配合,这是我的权利。”侯欣一强调。

编辑:韩诚

微信往期推送
更多...
天津高新区党委书记、管委会...
纪念李霁野先生诞辰120周年座...
我校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
南开教授入选全国“青马工程...
【党纪学习教育】南开大学启...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
南开大学携手耀华中学共育人...
南开团队光刻图案化操控揭示...
校领导应邀在中国高等教育博...
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新闻热线:022-23508464 022-85358737投稿信箱:nknews@nankai.edu.cn
本网站由南开大学新闻中心设计维护 Copyright@2014 津ICP备12003308号-1
南开大学 校史网
版权声明:本网站由南开大学版权所有,如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