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南开大学 >> 高教视野
研究生考试 作弊将通报学校或单位
来源: 人民日报9月18日发稿时间:2006-09-18 11:40

  本报北京9月17日讯 记者董洪亮报道:教育部近日部署2007年研究生招生事宜,将建立考生考试诚信记录。同时,在保持招生政策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稳步进行改革,硕士生入学考试部分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将做调整,加强复试和规范推荐免试生工作。

  考生考试诚信记录将作为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的参考。一旦考生作弊,相关情况将被通报给考生的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教育部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措施,各报考点要加强考场管理,加大对舞弊行为的查处力度。

  另外,在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教育学、历史学、医学3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调整为3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

  教育部还要求,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通过加强复试,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稳定招生规模,改革考试内容,把重点放在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07年1月20日至21日举行,报名时间为今年10月10日至31日。

编辑:陈鑫

微信往期推送
更多...
校领导为四院师生讲授“形势...
南开大学成立八大基础科学前...
南开大学召开2026年招生就业...
南开大学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
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扩大)...
五四青年节:南开优秀青年和...
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青年五四...
南开大学中国式现代化乡村工...
深耕基础研究沃土 迸发科研...
2026年天津教育系统基层理论...
新闻热线:022-23508464 022-85358737投稿信箱:nknews@nankai.edu.cn
本网站由南开大学新闻中心设计维护 Copyright@2014 津ICP备12003308号-1
南开大学 觉悟网 校史网 BBS
版权声明:本网站由南开大学版权所有,如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