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新闻网讯(通讯员 杜方宇 吴佳怡)为解码生态经济协同发展的法治密码,6月30日至7月2日,南开大学法学院“师生四同”实践队在院团委副书记、专业教师辅导员张华带领下,奔赴天津市蓟州区开展社会实践。实践团队深入东二营镇、生态环境局、企业与司法机构,以 “法治视角 + 生态实践” 双维度,解码 “硒 +” 产业驱动乡村振兴的发展密码。
在产业调研维度,实践团将目光投向蓟州区东二营镇的特色 “硒 +” 产业。成员们走进南开大学中国式现代化乡村工作站,在田间地头与基层工作者对话,实地见证 “农业 + 旅游 + 康养” 生态产业链的运作逻辑。
通过走访有机种植基地与绿色养殖区,实践团了解到,依托 11015.63 亩天然富硒土地,当地打造的“硒+”品牌已形成从种植到销售的完整链条。胡轩博同学提出的行业准入标准问题引发关注,工作人员坦言:“随着产业规模扩大,建立标准化法律体系是当前破局关键。”从创新种植模式到品牌化运营,成员们清晰感知到,生态资源的产业化转化,需要法治框架与市场机制的双重支撑。
在生态治理层面,实践团走进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围绕 “硒 +” 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展开深度调研。法规科科长孟庆伟的解答揭开了 “监管 + 回收” 的双重保障体系:对涉硒企业实施污染管控清单制度,联合农业部门实现农田废弃物 100% 综合利用;更与京津冀三地九部门建立协同机制,为跨区域污染治理筑牢防线。当被问及执法与产业发展的平衡时,孟庆伟以 “柔性执法” 模式为例:“对轻微违规行为以教育整改为主,既守生态红线,又留发展空间。”
7 月 2 日上午,实践团走进康夕山庄这一代表性企业,解码 “两山” 理论的实践转化路径。作为兼具公益属性的市场主体,山庄在老书记引领下探索出 “生态资源 + 产业创新” 的发展模式,其经验正被更多蓟州企业借鉴 —— 通过挖掘富硒资源禀赋,创新 “硒 +” 产品体系,同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
在司法调研环节,实践团走进蓟州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与法官展开 “法治 + 生态” 专题研讨。针对 “协同执法与司法衔接” 问题,法官们以个案为样本,详解了“个案协同”“公安介入”“非讼审查” 三种衔接路径。谈及新颁布的《生态环境法典》,庭长张莉强调:“1100 余条规定将统一执法尺度,尤其提升农村散养污染等新型案件的处置效率。”副庭长李宾以增殖放流为例,展示了从鱼苗检疫到效果评估的全流程监管。
从产业基地到司法机关,成员们不仅收获了生态经济协同发展的调研成果,更明晰了法治在生态保护中的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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